這次是要談談「詐騙」,因為覺得事態有點重要必須提醒各位。
事情是這樣子的,昨天有一個人在稅務臉書社團要發文審核,但我直接封鎖他了,他的發文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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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業務需求
需要找設立滿6個月的公司,資本額30萬以上即可,協辦業務工作,服務費可談,有資源者可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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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覺得這是什麼?我不知道會怎樣嗎?
**縮寫:你跟這個人接洽後,我以70%的確信程度認為你會被起訴詐欺罪之幫助犯,然後判刑。
你覺得這大概是買公司、幫助貸款...之類的?
那你可能有點太天真了,
你今天要是不知道,之後一定會被正義之士檢察官大人起訴的,然後被法官判刑的;
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全知全能的檢察官一定覺得你知道,然後覺得你故意參與犯罪,以詐欺的幫助犯起訴你;接下來全知全能的法官也會覺得你知道,然後覺得你故意參與犯罪,以詐欺的幫助犯判你刑。
然後律師會勸被告趕快認罪,即便他們只是被利用,根本連自己參與了犯罪都不知道。
這就是法院實務,因為檢察官知道,所以他覺得你知道;因為法官知道,所以他覺得你知道。所以你就是故意參與犯罪的混蛋,
**二、所以別賣關子,這到底是什麼鬼?
**縮寫:利用複數的公司(或你客戶的公司)申請大量的電話手機,拿來出貨、作為詐騙之用途、OTP認證、或是其他你可以想像中一切須要用到實體手機門號的業務
稍微讀一下這個人在他的社團裡貼出來的業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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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1、代收驗證碼:LiNE、論壇、博弈、外送平台、微信、飛機、任何APP網站,只要是收短信都可以驗證。
[台灣號碼]☀️
徵求5位有營銷能力基礎的人,入門檻5萬台幣,認真者在私訊,沒經驗者經營起來會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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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來了嗎
幫人辦假帳號、協助詐騙提供假手機認證、其他零零總總,講白了就是要你的公司的這個名字,然後辦手機號碼;
當然,他會付你錢,然後用你公司名義辦一堆手機號碼來用,至於要用在哪裡就任君想像了;但一出事他就會消失,你也根本沒見過這人
BloggerAds 部落格行銷BloggerAds 部落格行銷BloggerAds 部落格行銷**三、好吧,我知道不要賣給他公司或提供電話了,那...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嗎?
**縮寫:太愛用「被動收入」這四個字的話,你別亂信。
這人還在他自己辦的社團裡吸收一些社會底層的朋友(目前有一千來人),
洗他們說律師也是出來賺錢,律師根本沒空理你,他很專業你有法律問題可以問他,不用問律師
而看看問問題的人大多都是被正義的檢察官起訴詐騙幫助犯的無知社會底層朋友
趁他們虛,再跟他們說,你只要以自己名義辦公司設立,然後在蝦皮辦個電商帳號,向他進貨,你自己只要跑現金、有客戶下單他直接幫你出給客戶,你是零庫存零風險,
一定可以經營到每月被動收入3萬
......傻孩子,如果真的有這麼厲害的話,他自己經營蝦皮不就好了嗎?動腦想想就知道他是幹嘛要把利潤分給你咧?
不過收入比較低的朋友們恐怕也想不了這麼多,每天掙錢就來不及了,有賺錢機會為何還要想呢?
我猜這些朋友在設立公司之後,他確實是會幫你跑進貨和出貨,但相對的他可能會須要你公司的大量手機號碼作為代價吧
至於有沒有其他玩法,我的智力和經驗尚不足判斷
可能就等全知全能的檢察官和法官上判決書或許我才看得到了。或是有正義的檢察官或法官願意在這邊揭露他們類似的犯罪手法,指導一下愚昧的蒼生 (和我,至少我有點看不出來還有啥可以玩的),如得蒙鈞座賜予指導,小的是不勝感荷啊 (不只我,應該還會有很多人感謝鈞座鈞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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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發文時剛好發現記帳士群組的專業的大大(們)(很多)也有接到這種問你要不要"接洽一下"的電話,似乎手法一致
就在這邊警示一下,希望大家不要無故變成詐騙的幫助犯。
還有
如果你是被起訴後、或是賣了電話號碼後才看到這篇,才恍然大悟發現自己竟然參與了犯罪的話,
我建議你自首、認罪,罪會比較輕,而且可以換緩刑(苦笑)。
至於民事賠償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