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始至終都覺得遇見你是我的福氣。
那天你打給我,跟我說你放假的時候再從台中開車送我回台北,我說你這樣也太累了吧,我們待在台中就好。你說好呀,只是怕妳不想自己回台北,那如果可以待在台中,我再帶妳去吃好吃的。
好像就是這樣吧,我們的相處。在你眼裡,我就是個吃到好吃東西就可以簡單擺平的貪吃鬼,而你也願意無限量的供應那些東西。
原先說好一切都慢慢來、好好相處的我們,在一起後的某一天我問你說:「所以是什麼讓你覺得你想要和我在一起?」
「妳記得嗎,那天妳從工作的地方帶了一束花給我,妳一上車就趕緊拿到我面前說這是要給我的。我不管妳是因為那天活動有剩的花束,還是妳真的是想著我把那束花留著的。那一天,我決定我想要跟妳告白。」
回想起那天因為塞車所以你沒有準時到達我們約定的地方,我一點都不生氣,也不覺得等了很久,我很興奮,因為我準備了一束花給你。上車之後,我說這束花給你,心裡想著這次總算輪到我當白馬王子,男生收到花應該也會像女生收到花的時候一樣開心。
因為交通的關係,從開車門到上車,再到我拿花給你的過程都是非常倉促的,你的目光始終盯著前面的玻璃和左邊的後照鏡,一邊駛離一邊跟我說抱歉你遲到了,然後說了「妳先把花放後面吧!」,我一點也看不出你的心情,即使到了現在,我也很難想像原來那一天你心中的小鹿也跌跌撞撞了好幾遍。
從那一天開始,在見面的時候送花給彼此再也不是追求什麼儀式感,也不是對花束的嚮往,只是一種傳達我們心意的方式。
七夕快樂,聽說今天不能吃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