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誰先後,沒有規定,純粹商業考量。我講的是書及電影。絕大多數的人,是只看電影,看得爽就好,也有一票人是只看書。更有些時候,書已經大賣特賣了,後面上映的電影可說是未演先轟動,吸引大票讀者再乖乖買票進場看電影。相對的,先看電影才去看書的人,恐怕寥寥無幾了。
今天要來跟各位分享的,就是J・K・羅琳的成名之作-《哈利波特》。
這個系列每本中文版的書我都有,很重,看書像是在練身體。她塑造出的魔法世界,風靡全球,帶動了一股奇幻文學風,激勵更多創作者,讓奔馳的想像力化為文字。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集,我都是看了書之後,才去看電影(共被改編成八部電影)。電影有個很大的優勢在於,約莫兩個小時的時間,透過聲光效果、劇情安排,讓原本字裡行間的故事,躍然紙上,成為一個看得見、聽得到的東西,故事中的大壞蛋佛地魔,對他的形容或許花上好幾頁,前因後果或許大螢幕上三秒鐘就交待完畢。
不管是書或電影,考驗的都是創作者「說故事」的能力。
J・K・羅琳的每本作品,厚度都是非同小可。全球雖然熱銷,可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及功力去消化華麗的文字及情節,而且,賣書撈錢的速度,怎麼比得過電影呢?
《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是我在英國看的第5部電影。
這部電影,又是在小考結束後、犒賞自己的小禮物。這天下午4點是計量經濟學小考,同樣也是25題選擇題。
考完後迫不及待去電影院報到,開演時就看了15分鐘的預告,15分鐘耶!這還不打緊,呈現爆滿狀態,這裡是不劃位的,還好有撿到位子!在英國從沒看過這麼多觀眾,整個廳鬧哄哄的,一眼望去,多是成群的青少年,打打鬧鬧、爆米花丟來丟去,還有屁孩拿著雷射筆在大螢幕上飛來飛去⋯⋯真是夠了!
所幸正式開演後,總算是平靜下來。
這部由《哈利波特》第二本書改編的電影。原著改編成電影,依我的經驗,不是大好就是大壞,很少能擺脫這個宿命。
看完電影有些失望,還不如看書來得精彩;電影用了很多特效,場景也很棒,但仍無法掩飾故事的鬆散性。不是書寫得不好,而是電影做了取拾後壓縮呈現,故事切割得支離破碎。
不過還是那一句,電影讓普羅大眾有機會一探偉大的奇幻文學,魔杖、飛天掃帚、霍格華茲學院的一切,從文字變成了影像。
而講到英國小說改編成電影的作品,我第一個會想到的是《BJ單身日記》(Bridget Jones's Diary)。到英國留學前就先看過這本書了,將渴望愛情、30歲卻遲遲沒有如願的布里姬的輕熟女情懷,透過日記的形式來呈現。
在各界一片不看好的聲浪下,芮妮齊薇格苦練道地英國腔,同時又刻意增胖10公斤以上,只求稱職扮演這個造型邋塌又微胖的剩女,所幸電影上映之後,佳評如潮,她甚至因此入圍奧斯卡最佳女主角。
這部片我想最大的功臣是編劇,將瑣碎的日記轉換為活生生的人物;體態豐腴的布里姬,在追愛路上跌跌撞撞,出現一堆令人捧腹大笑的舉動,在出版社風流主編丹尼爾與嚴肅的律師馬克之間搖擺,誰才是能帶給她幸福的真命天子?
《BJ單身日記》的亮麗表現,各界也注意到她收放自如的演技,三年後續集開拍,為了戲再度咬牙增胖,佩服佩服。
當初在書店看到這本號稱圖書館預約等待人次破千,最久要等3萬天的《別相信任何人》(Before I Go To Sleep),我沒有考慮太久,就直接入手。
S.J.華森的這本處女作,2011年問世即一鳴驚人。光看書衣最下方的名導搶下版權、多位一線女星爭取演出,不難想像此書受矚目的程度了。
說實在的,這本書確實是佳作。女主角每天醒來都身處全然陌生的房間,身邊躺著一個不認識的男人,而男人每天都會耐心說明:
我是妳的丈夫班恩,你因為多年前車禍而記憶受損。
女主角靠著日記,逐漸拚湊出自己的過往全貌,究竟醫生還是丈夫的話才是真的。
3年後電影上映,雖有妮可基嫚和柯林弗斯加持,卻是十足的失望。書中主角是寫日記,電影中改用影像記錄日常點滴;書的舖陳,十足的好酒沉甕底,最後尾聲堆砌出驚喜感,S.J.華森就是靠這本作品擠身暢銷驚悚小說家之列。
電影呢,顯然「說故事」的功力不夠高明,白白浪費兩個大咖明星。
回到第一段講的:先看書還是電影,我目前還沒有定論。只看電影而不看書,像是《魔戒》系列就是成功的典範;兩者都看,原著改編成電影,總在大好及大壞之間擺盪。
書有書的好,電影有電影的強項,兩者無法相提並論,說穿了,「說故事」的能力高低,才是關鍵所在。
目前看來,似乎還是寫書的技高一籌,用文字牢牢的抓住讀者的一顰一笑。
🎬 《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觀賞日期:20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