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談了寫作賺錢的話題,剛好又可以把以前寫的文章挖出來;雖然有些地方可能已經不符時宜,但最基本的「重視內容」仍然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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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可能迎來「靠寫作維生」的生活,我相信有不少寫作者都是抱持極大的期待。然而我必須打醒各位:錢沒那麼快來,也不會一直來。讀者更沒有任何義務或責任,應當花錢買你的文字。寫作賺錢這回事,沒什麼理所當然的。
會這麼說,是因為過去以來,我真的看到幾名作者抱怨自己的文字沒人花錢買、不付費都是你們的損失,瘋狂責怪不想花錢的讀者──以追求創作有價的作者角度而言,我同意「不想花錢,又想讀好文字」這種心態其實也不太可取。不過在我們責怪讀者之前,請先好好思考幾個問題:
你有花時間讓讀者認識你嗎?
你提供什麼樣的內容給讀者?
你有值得付錢的價值嗎?
這三個問題,其實都在問同一件事:你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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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誰啊?你有花時間讓讀者認識你嗎?你是什麼樣的作者,平常寫些什麼文字?
如果你連讓讀者認識你都做不到,那麼讀者又有什麼理由要追蹤你?既然連人都不認識了,讀者不會通靈,也不會擲筊,所以絕對不會知道現在、未來,你打算提供什麼樣的內容給他。
在這種情境下,你又不斷丟出一篇又一篇鎖在付費權限的文字,讀者根本不會知道你到底都寫了些什麼;如果你還因此跑去質問讀者「為何不付錢」,我想讀者只會反問:你有值得付錢的價值嗎?
在談賺錢以前,我們最好要想清楚自己值多少價。不要老是想著「你寫文賺錢是應該的」──沒有什麼應不應該。那些真的能靠寫字賺錢的人,要不是在他待的領域有貢獻,要不就是經營得遠比想個兩三天突然覺得寫作好有趣的你還要久的創作者;再不然就是自帶流量轉換領域的人士──這些人在寫作以前、寫作以後的成就,都不是什麼都還沒開始的你可以企及的。
作為作家的文字品牌還沒建立,就不要談什麼應該不應該。你還沒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