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人可能有原生的愛。
我不喜歡不對頻的人,會讓我覺得很煩;我不喜歡傷害我的人,會我覺得很痛。
但我從來不曾有那種希望他人不好的願望。
想起高中被劈腿的時候,我飆前任一頓,連第三者被傷害的份都一起罵了。雖然當時超級討厭那個女生,但同時我也覺得,也許她也有辛苦的地方吧。前任傷害我很深,但我還是希望他能清醒一下,好正視自己的問題,不要再讓下個人傷心了,為此交代了不少事。
我唯一真的覺得自己恨過的人,反而是母親。
但後來也發現,不是因為有太多愛的話,是沒有辦法恨的,承認源頭是愛,有些東西也就解開了。如果我能顧得上,我是想多去關心人的,給人一個能安放一些什麼的地方,但因為同時我還要照顧好我自己,所以我會控制分多少能量出去。
因為我也愛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