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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rogu

在今天立法院三個惡法將通過的混亂週五,還是想抽空聊聊內容市場以及創作者的下一步。大家有空去關心憲法訴訟法、選罷法修法、財劃法三法通過後對自己的未來有甚麼影響。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很多有關「出版」的話題。像是我大概在上週,就看到逗點出版的陳夏民說到有印刷廠商不做了;眾所皆知,印刷業一直都是實體出版整體環境下的一項結構。它的存在很重要,如今臺灣乃至於全世界,能有這麼書籍得以延續文化、文字,印刷業功不可沒;然而現今隨著人們對書籍需求驟降,印刷業可以說是陪著出版業一起在苦撐;即使可能在幾十年內出版不會倒,但存在於結構之中的印刷業,也許會率先式微。


當然印刷業只是其中一個例子。更能顯而易見的,是書店。雖然現今我們還是能看到城市之中存在大大小小的書店,然而對應環境變遷,書店所要面對「人們不再買書」的挑戰依舊存在;儘管維持利潤的方式有很多,像是行之有年的賣書以外的商品、辦講座、會員制等等;但我相信大多數文化人在乎的還是「文字」的價值,會不會因此衰弱。


這裡我要提到一個現實:文字的黃金時代已然過去。

重新強調,這是現實,我也只是在陳述現實。事實上,文字的黃金時代,早上網路社會進入到社群、智慧型手機隨後普及開始,就開始褪去那光鮮亮麗的色彩了。文字的黃金時代不復存在,與其相關的所有產業、市場需求也漸漸衰退;於是就來到了現在,我們一邊懷著憂慮,一邊緬懷過去的寫作。

然而這不盡然是需要刻意悲觀的事情。因為文字的黃金時代會過去,可以說是整體人類文明發展變遷下,一定會產生的必然。就算在其它多元宇宙,網路沒有被發明、智慧型手機不存在,也必然會出現其它科技取代書籍,淘汰實體書的需求──只要人類持續進化的話。


文字的黃金時代過去了,卻不代表文字已死;相對的,它們留下了強壯的體質:完整的市場結構,以及早就確立了文化層面無可取代的地位。這也是為什麼至今實體書尚未完全死去。它是變弱了,但是仍保有健全的生態。


簡單來說,現在的人其實正處在文字市場更為成熟的時代。出版確實變得不容易,但能出成書,卻代表你有相當高的價值。


談到這裡,其實我沒有要特別提出跟數位創作者的關聯性。但以前我有講過,我認為寫作平台與現存的出版產業是可以朝向合作關係發展。過去方格子嘗試過出版媒合,雖然現在好像沒做了,我覺得出版媒合確實是個方向,但力道還是不太夠。也許集合更多出版產業要角,甚至創作者的自發性行動,都可以進一步促成活絡的機會也說不定。


然而問題就在於,這個行動具體該怎麼做、該找誰談?現行的技術以及合作內容,是不是談一談最終又退回老路,甚至無疾而終?


這就是我認為目前還很模糊的地方。也許需要等到市場有嶄新的突破去誘發這些機會,我們才有辦法去談下一步。


祝大家周末愉快,還在立法院的注意保暖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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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假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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