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這一生最值得慶幸的是,就是我剛開始寫小說時從來沒有犯上「把大綱當小說」的錯。
我覺得這有賴於我的閱讀以及小時候用世紀帝國做故事劇情的經驗。
我在國小時就開始讀金庸、後來接觸向達倫大冒險;上國中後很愛讀文言文以及西方奇幻小說。這個年紀我也受到這些故事的啟發,用世紀帝國的地圖編輯器做過不少遊戲、還上傳到古早時期的奇摩家族跟其它玩家分享(接受指教)。我很早就有說故事的經驗,我知道故事「該長什麼樣子」,所以十年前開始重新學小說,我算是蠻上道的。
那麼所謂的「大綱當小說」是怎麼回事?簡單來說,它不是在「敘事」,而是在「陳述」。
敘事,指的是敘說故事。陳述,則是單純在傳達一件事。這兩者重要的差別,在於前者報槐述說意圖,但它不躁進、不交集,是採取循序漸進的引領方式把故事道出;陳述卻非如此。陳述是盡可能表達充分清楚、讓聽眾知道事情全貌,因此它資訊揭露的比例非常高且直接,卻因為沒有經過任何鋪陳與堆疊,缺乏沉浸的韻味。
其實也不需要講得那麼複雜,只要你讀過童話故事白雪公主和每年體檢報告就知道差別了。白雪公主,是敘事。你的體檢報告,是陳述。就這麼簡單。
於是你就能明白拿著通篇都在陳述的「大綱」堅稱是小說、要人評評理,就有多尷尬了。
我曾經就真的看到捧著像是大綱的作品,質問別人為何不推薦他,可是看看其它被推薦的作者們,雖然寫出來的故事說不上特別優質,但至少都有好好恪守「小說的基本形式」,讓人一眼就認出「這就是小說嘛!」
相較之下,該位作者的作品不要說完成度不高,直觀上只讓人覺得「這不就只是化為故事以前濃縮的資訊嗎?」
沒錯,這是大綱,是寫給作者自己看的陳述。而他該做的是把這些資訊延展拉伸、添入更多血肉,他卻沒有做到。
那怎麼好意思要人推薦他呢?
說真的,我不認為對方能定義為「新手」。因為他顯然是知道故事該長甚麼樣子的,也已經有很多年寫作經驗。可是為何還會端出大綱當成小說?
說穿了,就是懶惰、無能而已。
在社群時代,或許簡陋的內容隨便寫都能受到歡迎。這我同意,也不否認這就是當今市場常見的分眾現象。然而在來到真正區分格調與品味的殿堂,形式的評斷就顯得很重要。不僅關乎「小說該如何才能稱得上是小說」的問題,還有評判者的品味與權威──如果輕易給予拙劣的內容任何肯定,都會影響公信力。
這年頭,人人都想要受到肯定。但是得明白,肯定,不是輕鬆就能擁有。不懂付出、只想投機,是這個世代下許多新興創作者需要主動克服的心魔。在小說是如此,在任何環境,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