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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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辰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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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在浩瀚的佛典中,《佛說四十二章經》乃初傳中國之佛經,為東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67年)由迦葉摩騰與竺法蘭譯出。此經簡約深邃,句句皆珠璣。其第二章云:「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此言看似簡單,實則蘊藏深遠之智慧與悲心,是對眾生痴迷於愛欲之警世銘言。


一、比喻之精妙:烈火映人心


此句以「執炬逆風」譬喻陷溺愛欲之人,形象生動,直指人心。炬,乃火把,原本是照明之具,若於順風之境,照亮前路,有益於人。但若逆風持之,火舌迎面,烈焰逼身,必然燒手自焚。佛陀以此譬喻說明:愛欲本無善惡,然若不知節制,如逆風而行者,終將自陷火坑。

此處「逆風」象徵世間境遇之違逆、貪婪行為之違理。人執炬而逆風,乃知不可為而為之,如此愚行,豈不自取其禍?佛法常言「因緣果報」,貪愛之心若不止息,終將結下痛苦之因,招致焚心之果。


二、愛欲之本質:迷霧中的火焰


佛教認為,愛欲是眾生輪迴六道之根。《法華經》云:「眾生由愛欲而起於生死。」愛欲並非單指男女之情,更涵蓋對名利、權勢、財物、聲譽等世間五欲之執著。此種執著,初似甘露,久則如毒酒,使人沉溺於幻象,不自覺地燃起貪火、瞋火、癡火,燒盡清明之心。

正如《增一阿含經》所言:「一切火中,愛欲之火最為熾然。」愛欲之火,不但焚燒當下之心志,更灼燒未來之福報,使人失卻清淨之道,墮入無明黑暗之中。人心若被愛欲繫縛,如飛蛾撲火,明知危險而不能自止,終至粉身碎骨。


三、逆風之險境:眾生無明自造業


在逆風之中執炬者,非不知風之方向,亦非不識火之熱,而是內心被妄念所驅,誤以為火可照明永夜,卻不知烈焰將焚其雙手。這正如眾生因無明而生貪欲,貪欲又反覆強化無明,使人陷入貪—瞋—癡的輪迴漩渦。

古印度時期,有位名叫優填王者,執政期間奢華放縱,妃嬪數百,沉迷酒色,直至國破家亡,方知悔恨。正是《四十二章經》所示之典型——執炬逆風者也。歷史之鏡清晰映照:凡沉於慾者,無不以敗局告終。

佛陀對此悲憫不已,因此以「逆風執炬」警示世人,希望眾生於愛欲之路上醒轉,不再自欺。這不僅是一句警句,更是一盞智慧之燈,照見眾生深處的執念與苦因。


四、如何止息愛欲之火:修持正觀與戒定慧


佛法並非否定一切情感,而是教人以智慧觀照,莫為所縛。修行者應以戒為舟、以定為舵、以慧為光,渡過愛欲波濤。具體而言,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持戒斷欲:戒律如堤防,能防止愛欲泛濫。《優婆塞戒經》提及:「持戒者,如鑄金器,純淨無雜。」持戒能令心不亂,遠離貪著之苦。

觀想無常:一切愛欲皆屬無常,如夢如幻,如露亦如電。《金剛經》所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觀察愛欲背後之空性,可淡化執著之心。

修習禪定:內心若定,如明鏡止水,自可照見愛欲生滅之相,不為其所轉。禪定乃除欲之良方,使人得內心自在與安然。

如是修持,不僅避免自焚之禍,亦可遠離三毒(貪、瞋、癡),走上解脫之道。


五、逆風之美德:修行之勇氣


值得深思的是,「逆風執炬」若從另一角度觀之,也可理解為一種勇敢與堅持。若能以智慧為炬,以慈悲為風,不為愛欲所動,反可照破黑暗,引領眾生,成為逆境中的導師。

正如釋迦牟尼佛,於菩提樹下面對心魔之誘惑,以堅定不動之心,戰勝內外諸魔,終得大覺。其實,佛法中所倡之「菩薩道」,正是逆風而行——不為名聞利養所動,不求安逸享樂,而勇敢走向眾生之苦處,燃起智慧火炬,照亮他人心路。

這種逆風之行,不是愛欲之逆風,而是慈悲與智慧之逆風。其炬非焚人之火,而是光明之燈,能驅除無明與苦惱。菩薩們正是這樣逆風執炬者,在世間最黑暗之處,點起最亮的光芒。


六、總結:放下火炬,或成光明之源


佛陀之語,雖簡,然意無窮。《逆風執炬》一語,道出眾生之苦根,亦示修行之方向。若執愛欲不放,如攜火逆行,焚己無疑;若能放下執著,轉炬為明燈,則可照破煩惱,度己亦度人。

願聞此句者,皆能於紅塵愛欲之中覺醒,不為火所灼,不為風所迷,守住本心,行穩於道。正如《維摩詰經》云:「雖處欲塵,心常清淨。」那時的你我,不再是執炬者,而是傳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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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在浩瀚的佛典中,《佛說四十二章經》乃初傳中國之佛經,為東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67年)由迦葉摩騰與竺法蘭譯出。此經簡約深邃,句句皆珠璣。其第二章云:「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此言看似簡單,實則蘊藏深遠之智慧與悲心,是對眾生痴迷於愛欲之警世銘言。


一、比喻之精妙:烈火映人心


此句以「執炬逆風」譬喻陷溺愛欲之人,形象生動,直指人心。炬,乃火把,原本是照明之具,若於順風之境,照亮前路,有益於人。但若逆風持之,火舌迎面,烈焰逼身,必然燒手自焚。佛陀以此譬喻說明:愛欲本無善惡,然若不知節制,如逆風而行者,終將自陷火坑。

此處「逆風」象徵世間境遇之違逆、貪婪行為之違理。人執炬而逆風,乃知不可為而為之,如此愚行,豈不自取其禍?佛法常言「因緣果報」,貪愛之心若不止息,終將結下痛苦之因,招致焚心之果。


二、愛欲之本質:迷霧中的火焰


佛教認為,愛欲是眾生輪迴六道之根。《法華經》云:「眾生由愛欲而起於生死。」愛欲並非單指男女之情,更涵蓋對名利、權勢、財物、聲譽等世間五欲之執著。此種執著,初似甘露,久則如毒酒,使人沉溺於幻象,不自覺地燃起貪火、瞋火、癡火,燒盡清明之心。

正如《增一阿含經》所言:「一切火中,愛欲之火最為熾然。」愛欲之火,不但焚燒當下之心志,更灼燒未來之福報,使人失卻清淨之道,墮入無明黑暗之中。人心若被愛欲繫縛,如飛蛾撲火,明知危險而不能自止,終至粉身碎骨。


三、逆風之險境:眾生無明自造業


在逆風之中執炬者,非不知風之方向,亦非不識火之熱,而是內心被妄念所驅,誤以為火可照明永夜,卻不知烈焰將焚其雙手。這正如眾生因無明而生貪欲,貪欲又反覆強化無明,使人陷入貪—瞋—癡的輪迴漩渦。

古印度時期,有位名叫優填王者,執政期間奢華放縱,妃嬪數百,沉迷酒色,直至國破家亡,方知悔恨。正是《四十二章經》所示之典型——執炬逆風者也。歷史之鏡清晰映照:凡沉於慾者,無不以敗局告終。

佛陀對此悲憫不已,因此以「逆風執炬」警示世人,希望眾生於愛欲之路上醒轉,不再自欺。這不僅是一句警句,更是一盞智慧之燈,照見眾生深處的執念與苦因。


四、如何止息愛欲之火:修持正觀與戒定慧


佛法並非否定一切情感,而是教人以智慧觀照,莫為所縛。修行者應以戒為舟、以定為舵、以慧為光,渡過愛欲波濤。具體而言,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持戒斷欲:戒律如堤防,能防止愛欲泛濫。《優婆塞戒經》提及:「持戒者,如鑄金器,純淨無雜。」持戒能令心不亂,遠離貪著之苦。

觀想無常:一切愛欲皆屬無常,如夢如幻,如露亦如電。《金剛經》所示:「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觀察愛欲背後之空性,可淡化執著之心。

修習禪定:內心若定,如明鏡止水,自可照見愛欲生滅之相,不為其所轉。禪定乃除欲之良方,使人得內心自在與安然。

如是修持,不僅避免自焚之禍,亦可遠離三毒(貪、瞋、癡),走上解脫之道。


五、逆風之美德:修行之勇氣


值得深思的是,「逆風執炬」若從另一角度觀之,也可理解為一種勇敢與堅持。若能以智慧為炬,以慈悲為風,不為愛欲所動,反可照破黑暗,引領眾生,成為逆境中的導師。

正如釋迦牟尼佛,於菩提樹下面對心魔之誘惑,以堅定不動之心,戰勝內外諸魔,終得大覺。其實,佛法中所倡之「菩薩道」,正是逆風而行——不為名聞利養所動,不求安逸享樂,而勇敢走向眾生之苦處,燃起智慧火炬,照亮他人心路。

這種逆風之行,不是愛欲之逆風,而是慈悲與智慧之逆風。其炬非焚人之火,而是光明之燈,能驅除無明與苦惱。菩薩們正是這樣逆風執炬者,在世間最黑暗之處,點起最亮的光芒。


六、總結:放下火炬,或成光明之源


佛陀之語,雖簡,然意無窮。《逆風執炬》一語,道出眾生之苦根,亦示修行之方向。若執愛欲不放,如攜火逆行,焚己無疑;若能放下執著,轉炬為明燈,則可照破煩惱,度己亦度人。

願聞此句者,皆能於紅塵愛欲之中覺醒,不為火所灼,不為風所迷,守住本心,行穩於道。正如《維摩詰經》云:「雖處欲塵,心常清淨。」那時的你我,不再是執炬者,而是傳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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