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果是這樣可有有無的時候,是不是就不會往婚姻的路上走?
A:
當然不是婚姻可有可無,而是兩個人的關係與生活,已經遠大於「婚姻」能帶來的意義。
兩個人已經是緊密合作的伴侶(家庭的經營也可以算是小公司)、是創業路上的Partner,是下班後彼此的心靈休憩所、是兩個家族間最佳的橋樑。這時候,再來談結不結婚,這場婚姻才是最健康的。透露一下,在”高度演化”的社會中是沒有婚約的。因為根本就不需要。
Q:
兩個人的整體是從甚麼角度去看,才是大於個別之和?
A:
這是從「兩人關係的功能性」來談的。
「整體大於部分之和」(The whole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源自亞里斯多德的系統論思想,是在闡述關係中各種元素的互動,會超越個體單純相加,進而產生質變(突變)。也就是說,伴侶兩人在一起能做的事,比單獨一個人能做的所有事情加總起來還要多。當然不只是去Costco採買完可以多一雙手提東西那麼簡單。
例如:雙方技能、性格或資源的差異(如理性與感性、行動力與規劃力)形成互為補充,彌補彼此的盲點,一人擅長執行,另一人善於策略思考,合作時能完成單憑一方難以企及的創業目標;或是我有50號閘門她有27號閘門,我倆在個體時不行,結合時卻能養護一個家。
如此,兩個人就分別進行從「我」到「我們」的進化:這段關係的功能,就是使單獨的個體有機會能超越自我。這時候,兩個人的關係,就比婚約重要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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