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

含有「家事法庭」共 2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從表現形式上看婚姻,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但本質卻是一種沒有契約規範的社會道德制約。
Thumbnail
avatar
彼得潘
法律保障婚姻內合法的性行為 和物質財產的擁有及使用權 和遺留給子女的權利至於感情不在保障範圍 只約束行為 所以通姦除罪化了 改為出軌的一方要付出贍養費婚姻的定義很複雜也晦澀 看似有情人終成眷屬 但眷屬未必都是有情人吶?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院及律師任務不是在陪伴孩子,在訴訟落幕後,能陪在孩子身邊的就只有父母雙方,而不是法官或律師,如何教養孩子及實踐友善父母,父母均責無旁貸,本篇文章就來介紹什麼是友善父母!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