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毒品戒癮:逃離毒品牢籠的法律之路!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這份探索毒品戒癮的法律之旅,揭示了毒品法規不僅是制裁,更提供一條逃離毒品的法律出路,了解初犯者如何借助法律的寬待逃離毒品的牢籠、脫離毒品困境,以治療取代懲罰,並了解法院撤銷觀察勒戒的各種理由,以維護個人權益。 吸食毒品一定有刑事責任嗎?該怎麼辦?A是一名剛考上的大學生,在新生活動上,學長給他一包毒品說給他助興,A原本想拒絕,但是看在美麗的學姊也鼓勵他使用的情況下,於是嘗試食用,但食用完畢後心生後悔,每天都擔心自己會被逮捕入獄。A食用毒品,有什麼刑事責任呢?如果A被查獲,該怎麼辦呢?
為了鼓勵施用毒品者戒除毒 吸毒可以不必被關嗎?談施用毒品的刑事責任吸毒會被關嗎?
本篇文章絕非鼓勵吸食毒品,而是因毒品過度氾濫,導致施用毒品者眾多,故有說明的必要,遠離毒品戕害,確維身心健康!
答案是......不一定!所謂被關指的是入監服刑,而吸毒指的是施用毒品的行為,施用毒品是否需要入監服刑,涉及三個重要因素:
毒品等級
年齡
初犯、再犯
檢察官聲請裁定觀察勒戒,沒有開庭讓被告表達意見?甲施用第二級毒品,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之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但檢察官在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前,並未開庭訊問被告,且檢察官之聲請書亦未寄送給被告,讓被告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法院即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被告應觀察勒戒。
被告該怎麼救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