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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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瑞士輕量大麻合法後,加上各式產品問世,接受度大增。據媒體報導瑞士在2045年,會將近有一半的人至少吸食過一次大麻,而經常吸大麻的人數也將增加。輕量大麻被視為與菸酒等量的成癮物質,人們也在資訊透明下,思考應該如何適量使用。而大麻不是萬靈丹,無法治癒疾病,也不是每個人都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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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就是毒品. 大.麻.就.是.毒.品. 大.麻.就.是.毒.毒.毒.毒.毒.毒.毒.毒.毒.品. 想像一下,你走在路上,突然被急速的車給撞了 以前我們可以推測,車主可能是酒駕 現在我們要為車主多加一個可能性, 就是你最愛的大麻
這不是一個預測,更是一個創造,而創造者將會是所有人。 在大麻合法的過程中最重要的組織是美國政府以及聯合國。 美國因為各方面的實力,聯合國是因為全球的藥品政策都是根據聯合國公約如:1961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 年精神藥物公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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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大麻戰爭之前,先談一下上個Post所講的藍海與長尾理論,藍海所指的是未開發的領域,長尾指的是拓展/創造舊有不受重視的市場。(這兩個理論都是在陳雲先生談及香港本土主義中所提及的,創造香港本土派也因這兩個理論提供了不少的參考,*若我沒有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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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在台灣有政黨(綠黨)打正旗號爭取大眾的”大麻權利”,提出”醫用大麻合法化”。(雖然我認為”大麻醫用合法化”更適合) 雖然小弟不喜歡政黨,但無疑政治對於世界的影響力是最大的,要爭取一種權利、改變法例等,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就是透過政治。 這篇文你可以視為對有關大麻在網上討論的口述歷史。
這篇將會與《大麻論之取消功能組別》納入”香港重建/轉型計劃”或”大麻救港論”,這是香港的重建與轉型計劃草稿,是建基在香港的既有發展上,外加大麻產業鏈上的大革新與大轉型,目標當然是讓香港重拾昔日的光輝。
這篇是2017年的作品,是《大麻論》的初形,將會再更新一下。
世界上的物質並沒有好壞之分,好與壞只存在於人們的使用目的與方法,但大麻就絕對不是壞,世上也並沒有一個人因為大麻的使用而死亡,相反對大麻的強烈禁制卻殺死了相當多的人。 我所追求的不只是大麻的除罪與合法,更是大麻的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