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含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共 1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以牙還牙與法治廢死的爭議尚未落幕,想想法律的手段很有限? 也許是我的法律常識很有限。 殺人未必償命之外,其他傷害呢? 打人不可以打回去,傷害,法律也不可以傷害施暴者的身體。 財產,也沒有叫掠奪者或詐騙者賠。 更不要說騷擾、性侵,總不可能以牙還牙。 法律的刑罰幾乎都是賠錢或拘禁,由法官視罪行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