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日的民法972修正案及相關效應,對婚姻平權及其衍生的性別議題表態、轉錄與澄清的訊息刷滿了支持方的臉書同溫層,反對方更已在日前舉辦遊行,甚至於12月6日闖入台中市縣議會,要求台中市府不得懸掛彩虹旗;相對的,同志平權團體則在極短時間內籌辦了1210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當支持與反對的聲音從媒體版面、網路論壇走上街頭,當性別友善廁所、兩性教育教材甚至婚姻平權法案的修訂一一成為標靶——我們愕然發現,以往為性別友善付出的努力,不論是落實在性平法還是民法,在社會中仍舊有一群人拒絕理解,拒絕認同。
到底為什麼要支持婚姻平權?支持,又應該支持到什麼程度?如果對於這個議題感興趣的人可以被粗分為萌萌、聲稱支持與實際支持的三種,這篇文章希望能提供一些資訊,讓目前只是聲稱支持或還持觀望態度的人能對這次民法修正案的意義有多一點的理解,並更進一步的投入支持(能突破同溫層的話,萌萌也可以看一下啦)。
護家盟(俗稱萌萌)作為反對方中最具代表性的團體,為了取得訴求的合理性,在不同的場合積極動員打起媒體戰。在他們自己發起的集會中,萌萌自稱為沉默的多數;而當同志及關心同運的族群在青島東路上集會時,萌萌們亦不惜放下身段,選擇性遺忘自己不久前才以深厚財力買下四大報頭版廣告,跑去躲在濟南路的優勢警力後,控訴自己的「弱勢聲音」正遭到霸凌與消音;而其衍生組織「捍家盟」,甚至還直斥同志族群正在進行「彩虹恐怖」。
萌萌心裡苦,萌萌一直說。但若他們期待自己的意見取得認同,重點不應擺在萌萌是否是沉默的多數,或者被霸凌的少數。最後還是要回歸到論述與訴求來看。萌萌真的懂懂嗎?他們能怎麼爭取真正沒表態者的認同?根據筆者的觀察,大多具備有(可能不承認的)宗教背景的萌萌,每要發言,必有起手式:「我有很多同志朋友⋯⋯」接著就是各式各樣的「但是」。但是,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萌萌們的「但是」講些什麼呢?這些言論多半都涉及民法972修改後對社會的影響,也常常成為口耳相傳或者LINE上面的傳言,常見的內容有:開放同志結婚後,就會產生台灣的法律允許人與獸、人與摩天輪可以結婚(美麗華表示沒聽過這種事)、人與近親可以通婚、通姦除罪化也就是婚後可以通姦(張道親守一表示:)、鼓勵性解放⋯⋯等等等。這些傳言在民法的相關修訂上並不是有所本的(註一),可謂是一路從玉山山頂無煞車滑到馬里亞納海溝的經典大滑坡,但許多萌萌們卻深信不疑,毫不查證的四處散播這些消息,甚至還有老師拿來當成考試命題,顯然已違背聖經中明令禁止的假見證;而在這些問題很多的資訊外,通常則會說:「我們要守護傳統的家庭制度」(坦承一點的萌萌會告訴你:「上帝設計了一夫一妻的制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K4_MQQafls
網友對萌萌廣告的回應影片
雖然許多似是而非的說法(如:只能稱呼雙親而非父母、通過同婚會製造更多同志、同性戀是少子化元兇⋯⋯)不斷被駁斥,萌萌的滑坡等謬誤言論仍透過大量的群組轉發,並且衍生了許多打稻草人的論述。面對反彈的意見,萌萌聲稱自己有表述意見的自由。——但從他們最常談的法律與道德而言,妨礙他人取得幸福,這樣使人跌倒的自由真的有偉大到具備言論免責權嗎?
只願意表態,不願意溝通的每個萌萌,都自稱有很多同志朋友。他沒告訴你的是,當他拿宗教理由來反對世俗律法,同志朋友都不會挺他。
護家盟12/3打出「不立專法」的口號以後,立委柯建銘提出的「專法」已經流於假議題。
photo source:詩人羅毓嘉臉書
那麼,萌萌對於「家庭傳統價值」的聲明,我們又要怎麼看?在與「上帝」無關的版本中,萌萌追求的婚姻「家庭價值」限縮在「一男一女」的範圍,而這一男一女是因為可以「生育」,結合了他們想像中的孝道「無後為大」來談。先不論這樣的設定無視或排擠了無法生育、甚至不願生育的男女婚姻,從歷史脈絡上來說,萌萌的說法同樣表現出他們對「人生」和「家」的想像侷限。
台灣早期移民都來自中國閩粵地區,即使無法擺脫歧視問題,閩粵地區傳統上仍有「契兄弟」的習俗;而直到晚近,廣東的珠江三角洲亦有女性「自梳、契相知」。在福建除了契兄弟之外,清代作家袁枚《子不語》曾寫到的「兔兒神」故事也在民間流傳,甚至曾建祠祭祀。現在福建的香火已經斷絕,全球唯一的兔兒神廟就在新北市捷運景安站跟永安市場站中間。由這些習俗和信仰可以想見,清代的閩粵地區與以往的台灣社會對於同志族群,恐怕要比現代的萌萌開放得多。
而在兔兒神跟契兄弟的例子之外,日治時代的台灣還有兩女結婚的歷史紀錄,排灣族亦有男男、女女同住而被接受的口述歷史(參見MATA Taiwan)。若「古人」對待同性戀的態度尚且寬廣到能夠建廟祭祀,近於婚姻的同志關係也在傳統社會中受到一定的承認,那萌萌堅持的到底是什麼「傳統價值」呢?那種以孝道跟傳統價值為名、由生育、傳宗接代來定義的婚姻,是我們還該追求的價值嗎?
目前對於民法972修正案的討論焦點都被聚焦在同志婚姻上,但我們也應該留意,這涉及的並不只是同性戀者能否取得婚配權利。同志婚姻固然會對社會的婚姻想像有很大影響,而在同時,這個社會對待多元性別(LGBTQ)的態度也可能因此產生結構上的改變。
隨著網路傳播的便捷,年輕的七、八年級對待跨性別者多半有比父輩更多的寬容。一些優秀的同志創作者如葉青、羅毓嘉、蔡明亮等等出櫃面對世界,才華也備受重視,身邊的朋友、同學、工作的同事有可能具備同志身份,已漸漸比較像是種常識(而不是一種奇觀),社會整體的眼光也慢慢的從「好奇怪」、「好噁心」轉移到「他們只是喜歡跟自己相同性別的人」。禁忌感與不懷好意的打量少了,氣質與打扮超出傳統性別想像的人越來越多,但這不代表同志族群、跨性別者就能順利走出社會的順性別主義櫃子。
或許你會疑惑。這個社會看起來對多元性別越來越友善,也越來越「進步」啊?那麼,我們現在為什麼還要追求「平權」呢?
社會觀念的部分改變,並不代表歧視已不存在。跟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有著密切關係的「葉永鋕事件」就是一個令人心痛的例子:2000年,一名因氣質陰柔,而被同學長期霸凌的國中生葉永鋕被發現陳屍於廁所中。因為此一事件的相關效應,讓政府開始修改性別教育,從「兩性教育」轉向到「多元性別」,並且進一步落實到了法律中。
通過對葉永鋕事件等等的性別議題認識,性別友善廁所越來越多了。Photo source: 洪崇德
但教育對社會的影響是很緩慢的,社會的傳統偏見不會因此消失,不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不符合傳統社會期待的人受到傷害的事件仍層出不窮。2011年,新北市鷺江國中的楊同學因不堪長期被同學嘲笑為「娘娘腔」,選擇跳樓自盡。而2016年的今日,我們仍可看到在討論婚姻平權議題時,有萌萌選擇在新聞的留言下,在你我的臉書下,對他人的性別氣質與認同嘲諷,甚至直言「我就是歧視」。而除了在社會的觀念改變外,法律的修訂也才能確保同志族群和異性戀享有平等的權益。若沒有法律上的「平權」,我們憑什麼說這個社會已對多元性別足夠友善、不存在歧視呢?
我們不想看到下一位葉永鋕、下一位楊小弟。我們應該不想再看到任何無端犧牲的悲劇。如果性別認同與氣質不符合期待的人會被社會壓迫,該改變的為什麼不是社會,而是沒辦法選擇自己認同和氣質的人?所謂的社會共識、社會期待不就是建立在你我之上的嗎?
持著同理心,對少數與弱勢投以理解與同情應該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對某些人而言,要鬆開綁死的觀念之結,明顯並不容易,甚且在那之中會醞釀出惡意。這不是喊幾句「斷開魂結」就能辦到的。不過,我們能做到的就是和真正的少數與弱勢站在一起。如果你真的認為自己是一個在觀念上對LGBTQ族群友善的人,你有什麼理由反對民法972的修改跟《性別平等教育法》呢?法律的制定與落實,不就是為了要保護人民的權益嗎?
從更務實的角度來看,問「為什麼同志可以成婚」跟「為什麼同志不能成婚」都很容易,如何為這些「為什麼」找到更能尊重每一個個體的回應,挑戰的是整個社會的包容性,很多時候,這促成了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
在上一個世紀,不能接受同志婚姻的瑞士,甚至不惜以刑求逼供的方式追捕同志族群。因為宗教問題,無法在律法上通過同志婚姻的以色列,同樣願意承認其他國家的同志婚姻合法性。歐巴馬領導下的美國,在一年前宣佈各州不得禁止同志婚姻。即使傷害與歧視仍舊存在,至少形式上的公平要好過什麼都沒有。
瑞士第一對同婚的戀人Ernst-Ostertag與Röbi-Rapp,兩人相戀60年至今。Photo source: 方常均
當美國有了第一個黑人總統,歐洲有了冰島前總理西古達朵提(Johanna Sigurdardottir)、盧森堡總理貝特爾(Xavier Bettel)等同志領導人成婚的例子。我們會讚頌他們的多元價值。支持同性戀、黑人,關心勞工,滿口政治正確的語言是當代的顯學,嘴巴上應和很簡單,但若自問:「國外可以,為何我們不能?」卻也有一些人,覺得永遠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就好,即使不影響自己的生活,卻也不願見到別人幸福,或至少設計不讓他們被壓迫的體制。這樣的思維到底是反對社會走向更能平等對待每一個人的方向,還是固守在自己的生活中,寧願損人不利己呢?真正的「政治正確」並不是口號或個人形象的包裝,而是相信,世界能透過一些具體的實踐變得更好。
自2000年代初開始,台灣年復一年舉辦的同志遊行逐漸成為亞洲的盛事,到了2012年,同志遊行第一次喊出要結婚的口號。從台灣第一次在立法院提出同志婚姻至今正好十年,現在,我們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
一個不一樣的國家。明天是12/10,世界人權日,我們凱道見。
延伸閱讀:
註一:可以參考網友整理的民法972修改內容,來判斷萌萌們瘋傳的訊息是不是無中生有。
封面圖片來源:Ludovic Breton at Flickr by c.c 2.0
撰文:洪崇德
編輯:洪崇德
責任編輯:陳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