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問道,若要提升寫作能力,該閱讀什麼呢?最簡單、也最不負責的餿主意是:抓到什麼都讀。沒有人有那麼多時間,花時間去讀文筆爛的東西,那幾乎跟完全不閱讀一樣,一無是處。那些累贅的文字,以及構句、強調、人物和步調上的錯誤使用,都會對讀者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劣文看多了,只會寫出更多的劣文。
對學習撰寫紀實寫作的人來說,有時候,連優秀的作家也不適合拿來當學習的榜樣。例如,假設你最感興趣的是新聞報導,我就不建議你讀名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的作品。麥克菲的作品都很棒,但他主要是靠神乎其技的細節堆疊效果,來寫出精彩的作品,而且他常用很大的篇幅去講範疇很窄的故事。新聞記者需要以很小的篇幅,去講範疇很廣的故事。若是套用麥克菲那種寫法,整份報紙的篇幅也不夠用。
那該怎麼做呢?首先,先來點忠言逆耳的建議吧。放下你的寫作自尊,找一本詳細說明基礎英文文法的好書,然後做你意想不到的事:徹底緩慢地詳讀,一次看一節或一章就好,不要貪多。而且,反覆閱讀,一遍又一遍,如此持續幾年。
每次我深入研讀《理解和使用英語》(Understanding and Using English,Newman和Genevieve Birk合著)時,都會羞愧地發現,上次看完那本書後,這段日子以來,我一直在濫用文字。我們在無意間鄙視那些約束我們的規範,想要忘了它們,但除非我們已經把那些原則練到爐火純青,揮灑自如,否則我們不可能在突破常規下,達到生花妙筆的境界。認真的作者重新研讀基本文法書時,會感覺到有人狠狠地糾正錯誤,因此喃喃自語:「謝謝,教訓得是!」
每次我重讀另一本讓作家獲益匪淺的小書《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William Strunk 和E. B. White 合著)時,也有同樣的感覺。如果作者只能讀一本有關寫作技藝的書,這本絕對是首選。它對行文明晰、簡練、優雅方面的指導,無人能出其右(如果作者可以再多讀一本,可以選讀懷特(E. B. White)寫的簡練小品文,看他如何實際運用那些原則)。
市面上充斥著其他教寫作的書籍,我覺得有一本特別實用,而且簡單好讀,那就是《紀實寫作指南》(On Writing Well: An Informal Guide to Writing Nonfiction,William Zinsser)[1]的第二版。〈簡潔〉、〈贅語〉、〈風格〉、〈詞語〉那幾章寫得特別好。
這些教材都很有幫助,但每次僅酌量閱讀,效果最好。一次讀太多指導寫作的書籍,難免會陷入眼神呆滯、腦袋麻木的狀態。所以,學習寫作的人應該是透過潛移默化的方式學習,把大部分的時間拿來閱讀那些擅長說故事的人所寫的文章。這種閱讀大多充滿了樂趣,但是為了學習而研讀這些作品時,你也需要下功夫。閱讀時,只要發現腦中浮現鮮明的影像,內心萌發強烈的感受,或腦中靈光乍現,你應該好好享受閱讀的當下。接著,再停下來,回頭探索作者究竟是以什麼方式,營造出那種效果。
在挑選學習對象時,應該先挑文筆平易近人、使用傳統結構的作家。你要能夠認同他們,覺得他們寫的東西並非遙不可及,而是你可以學習,對你的寫作有益的。
伊薩克.狄尼森(Isak Dinesen)的《遠離非洲》(Out of Africa)是我讀過最扣人心弦的書之一,但它不會讓初學者感到既羨慕又絕望。相反的,用字遣詞複雜又鮮活的作者,常給人那種感覺,初學者看了那種魔幻的文字後,只能望文興嘆:「我永遠不可能寫得那麼好。」亨利.米勒(Norman Mailer)、馬奎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等作家寫出的曠世巨作都令人讚嘆,也令人望而生畏,至少對初學者來說是如此。
我覺得,從報章雜誌中尋找優秀的作品是浪費時間。在眾多陳詞濫調及浮誇的文章中,可能偶爾會出現幾篇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佳作,但是在茫茫大海中撈那種罕見的珍珠實在太費神了。如果你想學的是精彩的新聞報導,直接選讀優秀作家的作品是更簡單的方法。
我個人最喜歡的作家包括瓊.蒂蒂安(Joan Didion)、蓋伊.塔利斯(Gay Talese)、楚門.卡波提(Truman Capote)的《冷血》,以及湯姆.沃爾夫(Tom Wolfe)。沃爾夫的風格大膽浮誇(常用斜體字、驚嘆號、重複性的強調),所以乍看之下可能是很奇怪的選擇,但撇開那些特效不談,他的作品所展現的精準、犀利和緊湊感特別出色。
沃爾夫等人所寫的報導文學中,充滿了精彩小說的必備特質。任何人想以扣人心弦的方式,做真人實事的報導,都應該至少學一點寫小說的技巧。《小說技巧》(Technique in Fiction,Robie Macauley 與George Lanning合著)的第二版是一本技巧純熟的扎實作品,涵蓋了大部分的基本技藝。
另一本更深入、細膩、有意義的書――也許對初學者來說稍難一些──是《小說的技藝》(The Art of Fiction,John Gardner 著)。約翰.加德納(John Gardner)是罕見的才子,一流的小說家,也是卓越的創意寫作教師。他不是那種只受邀到學術界,為一兩學期的課程開一兩堂課的大作家,而是全職的寫作教授。
他的書在幾個方面寫得特別好:強調及說明描述性的細節該如何處理;如何營造一個帶讀者深入探索的世界(加德納稱之為「虛構的夢想」,但紀實寫作的作者必須營造自己的夢想);如何建構優雅又有韻律的句子;品味的培養;維持懸疑感。〈常見錯誤〉那章特別實用。而且,加德納提供的寫作練習看似簡單,其實很難掌握,很適合每個人挑戰自己。
在《小說的技藝》中,加德納是和小說的寫手分享寫作的重點。但是對想要精進紀實寫作的人來說,那些重點也一樣受用。撰寫小說和紀實之間,沒有絕對的分隔,兩者的相通處其實比相異處還多。學習寫作的人在研讀――不是光閱讀,而是研讀――頂尖小說家的作品時,更能領會這個事實。
值得學習的紀實作家其實不多,但值得學習的小說家很多。有些作家特別擅長某種寫作技藝,但其他方面不太在行。約翰.奧哈拉(John O’Hara)現在看來已經老舊過時了,我覺得他的小說除了《相約薩馬拉》(Appointment in Samarra)以外,在他那個年代也很容易遭到遺忘。不過,他有許多短篇故事清新雋永,至今仍令人難忘,尤其他特別擅長寫對話,我從那些作品中學到很多引述的技巧。瑪格麗特.克雷文(Margaret Craven)的作品不多,所以幾乎沒有人把她列為頂尖作家,但她的精緻小品《聞見貓頭鷹喚我名》(I Heard the Owl Call My Name)是用字精簡的傑作。
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學寫作的人應該避免接觸劣文。也就是說,盡量迴避目前市面上絕大部分的暢銷小說和許多作品(如果你覺得難以判斷,可以套用底下這條囉唆標準:任何超過五百頁的書,只要不是狄更斯或已故俄羅斯人寫的,最好別碰)。
初學者在尋找研讀的小說家時,應該選那些長期以來大家公認行文簡潔流暢、毫不費力的小說家。他們是最好的學習典範,加德納稱他們是寫作木匠。在學習搭建獨一無二的美好建築以前,我們都需要先看大師如何把兩片木板完美地釘在一起。
這種作家和寫作老師太多了,不勝枚舉。我不想在此提供一小串名單,而破壞了你自己去探索的樂趣,那會遺漏掉太多可能對初學者很有幫助的作家。
不過,我一定要趁這個機會,好好地感謝一位讓我學到很多寫作技巧的新聞界前輩。他很早就離開這一行了,但我可以毫不猶豫地推薦他。
他以精簡動人的文字,撰寫一些值得關注的主題,例如狂熱的愛情、出人意表的勇氣、絕望與憐憫,以及造化弄人的故事。他有一些著作帶著讀者深入荒涼的沙漠,看到間諜活動的真實場景,一般公認他是現代間諜小說之父。
他用極少的文字,傳達大量的訊息;用平實的字眼,描述錯綜複雜的情境。他只要寫短短幾行,甚至幾個字,就可以讓我頓時置身於墨西哥村落的廣場,我可以聞到那灰塵,感受到那熱度,覺察到那裡的物質與心靈匱乏。在另一本書中,他用一小段對話,就讓我頓時明白文字背後潛藏的情感。他筆下的人物充滿了缺陷及互補的優點,他透過人物的行動來彰顯那些特質,而不是用平鋪直敘的白描手法。他的著作繁多,在我看來幾乎很少失敗之作。即使是沒那麼膾炙人口的作品,依然讓我受惠良多。
作者:威廉・布隆代爾 William E. Blundell
譯者:洪慧芳
出版社:臉譜出版
出版日期: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