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人

2018/08/0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七年前,隻身一人來到了台北,這座幼時認知像是國外的城市,與養育我的高雄不同,因不熟悉,對他總有著很多不甚正確的想像。於是藏匿著身為南部小孩的口音、習性,也過了七年,假裝熟練地穿梭在捷運公車中,至今若不主動提起,也無人認為我的出身來自於南國。
在這學著、走著、活著、愛著,卻總是有一股過路人的感受,我不會愛上這座城市卻也不討厭,就如同漸漸融入這需學會處之泰然、人與人之間需隔著層薄膜,不該太近,也不願意太遠的習性,我說這城把每個人都都養得像貓,孤傲清冷,只願對熟悉的環境與人撒嬌示好,亮麗的外表卻只會躲在熟悉的角落,自舔自瀆。
這些年來把一些情緒藏起、一些微笑收起、一些同理心收起,學習獨立,學習與自己共處並且毫不覺得孤單,能一個人逛街,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吃飯,看著一些文章寫著孤單的十個級別,我卻將之視為待辦事項,我想這就是長大吧,必須的成長。
七年來,讓自己越像個過路人,大學熱血的參與活動,最後卻也不願成為被定位成聽話的乖學生;參與了些社會運動,接觸了一些社會議題,上街被驅趕了幾次,水車沖過幾次,想著或許可以唸個社會研究所,與之共處,所謂的公民不服從,社會正義的實踐,讓他成為身上的血液,但最終還是選擇先踏進社會,選擇高中時所確信的廣告業。一路來,都是走進過,卻從沒待下,只有一股叛逆因子,不想被歸類,有個原則而已,雞蛋與高牆,我選擇與雞蛋同一邊,撐起弱勢那端,不願成為既有利益者的同路人。
熱愛走路、大眾交通工具,太快的,太便捷的,我都認為那留不下任何記憶,眼睛都還未記下,未到腦海,便過去。就是走著,跟著車子晃著,然後過去,讓那些風景都過去, 想留下的讓我有時間回頭望,多看幾眼,留下。
養成了過路人的習性,價值觀也不再執著了,曾經汲汲營營,不願放手的愛情,也就覺得不足掛齒了,曾經好勝心作祟而失落的賽果,就可大笑,幽自己一默而過了,以簡馭繁,以茶代酒,懂的笑便不會哭一般的泰然。爛話一句,哈哈。
想想,人生也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不覺得能長命百歲,這世道意外也總比想像的來得突然,這些年來學會的過路人個性,是否也讓我失去了許多,讓可能不想成為的我,任憑那當初的青春無敵在時間裡腐爛,轉變為當初所唾棄的那群人了,身旁的過客來來去去,最近尤其有感,可以一起說著滿腔熱血、滿口改變的人,一個個離開了,都成為了過路人,最近很喜歡的一句話「就像好朋友一樣」,雖是句玩笑話,卻也讓我想著人生有多少這樣的過路人,將著那些曾以為的友誼愛情過去。
只期許在未來的每一天,一天過著一天的路途上,還能偶而思考著這些問題,好好地寫下來,可以成為一個自己想成為的獨立的人,初心莫忘,可得過且過的,便讓他過了吧。
    Toby Chen
    Toby Chen
    1992年生,故鄉港都,台北生活。 台灣千禧後,立志做個有感覺的人,看國家、看社會、看人生。 相信音樂可以救世界,聽電音、聽獨立、音樂祭中毒。 行銷人,曾相信廣告可以改變世界,但現在於遊戲業繼續快樂地向前。 想寫下眼前,腦中出現的瞬間,不寫,怕成為不想成為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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