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務女孩(三十九)

2019/01/2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6

巴洛克不是笨蛋,他捷足先登聘請律師控告司徒錦偽造養父的遺囑,也控告南宮羽侵占養父的遺產。到頭來他還是不甘心只搶到一本詩集,他妄想要全部。他知道只有通過法律途徑,才能讓南宮羽斷開指揮魔力,交出所有詩集。

收到法院傳票時,南宮羽、司徒錦、以及鹿裔,聚在一起討論遺囑的問題。

「巴午倫是自書遺囑?還是代筆遺囑?」鹿裔問。

「自書遺囑。立遺囑時,乾爹的意識是清楚的,他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而且錄影存證。」司徒錦回答。

「雖然有影像,謹慎起見,還是把相關文件送交調查局鑑定,是不是親筆,等鑑定報告出來就知道,到時候巴洛克也無話可說。我倒是好奇,遺囑寫道:『唯一繼承者是能以詩心指揮調度十一本詩集者。』請問這是什麼意思?」鹿裔再問。

司徒錦詳細說明塔爾奇奇與巴氏家族的關係,也解釋了一番塔爾奇奇設計的妙招。

「這麼說,巴洛克不具備指揮十一本詩集的能力?」

「沒錯!」

「那麼,誰才有這種令人羨慕的能力?」鹿裔看著兩人,司徒錦看著南宮羽。

「原來是妳。」鹿裔意味深長一笑。「我必須提醒妳,即使巴午倫的遺囑寫著珍本書全數留給妳,也可能因『特留分』的緣故,巴洛克有權利繼承其中幾本書。」

未等南宮羽反應,司徒錦先皺眉:「不行,十一本書要全歸小羽。」

「我算了一下,巴午倫留下兩套房產,若不夠特留分的數額,最起碼也要補幾本書給巴洛克。不過,現在檯面上只會出現一本書,就是《塔爾奇奇詩選》,除非小羽召喚其他十本,是不是這樣呢?」

「是的。」南宮羽答。

「那好!我們緊抓此一漏洞,巴洛克再怎麼運用心機也召喚不了它們。既然十本『幽靈書』無法列入考量,兩套房產已足夠做為特留分。」鹿裔的腦袋靈活運轉。

「假如巴洛克不要房產,只要珍本書呢?」司徒錦非常清楚巴洛克想要什麼。

「很簡單,書跟誰走,就是誰的。法庭上我會見機行事,你們只要配合我即可,不必擔心。」鹿裔的自信正是南宮羽安心的基石。

「我相信你。」南宮羽說。

鹿裔目光迎向她,忽然說:「當年我到底抄寫哪幾句塔爾奇奇的詩?」

  持續在異國的空氣中書寫
  世界越複雜,詞語越純潔
  十二月的海
  掀起浪濤的森牙
  啃嚙動盪起伏的記憶
  遠方的紅影
  逐漸消弭頑強的疆域
  如敞開的光,如蘋果香
  邀請眾人進行一場
  魔幻的眺望

南宮羽輕而易舉地背出,司徒錦接著敘述這是塔爾奇奇年輕時在異國旅居的心情,透過詩,表達他以詩歌為一生志業的態度,充滿堅韌與浪漫的線條。

「謝謝妳引我出山,確實,營救詩是一個絕佳的理由。你們可要養足精神,過幾天出庭才有氣勢。我現在要去一個地方了結一件事,這樣我才能全神貫注陪你們打仗。」話一說完,鹿裔便離開。

「他要去那兒?」司徒錦不解。

「看塵塵。」南宮羽非常篤定。

7

那是一間位於高山縱谷的療養院,遺世獨立,很容易被世人忘懷。許多人來此卸下重擔──生命中無法承受之輕──逐漸拉開距離,最後丟包般把親人扔在此,彷彿從不曾認識他們,彷彿他們不曾存在過。

重情的鹿裔沒有一刻忘記塵塵,即使她讓他戴綠帽,即使他們早已離婚,即使塵塵再也回不去從前的塵塵,鹿裔始終深愛著她。

當年鹿裔失去理智,動手扯塵塵的頭髮,因力道過強,塵塵的頭皮撕裂一大塊,血管被拉斷,導致組織壞死,再也長不出頭髮。塵塵身心俱創,走不出現實驟變的陰霾,誘發一場精神疾病,反覆治療也收不到效果,最後被她的父母送到這裡。

鹿裔後悔莫及!他竟然傷害自己深愛的女人,他竟然把塵塵推入人間墳場,他的雙手沾滿罪惡,他不配擁有高富帥的生活,這就是幾年來他流放山林的主因。

他想懲罰自己。

而今日,南宮羽以詩引他面對殘缺不堪的世界,他的思緒掙脫幽暗的岩穴,企圖從破碎的昨日,找出支撐明日的希望。

他從一群眼神失焦的病人中看見塵塵安靜地坐在院內草坪上,百合、玫瑰、鳶尾花環繞著她,空氣薄薄的,彷彿只要一根繡花針,就能戳破祥和的表象。

「我回來了。」鹿裔對著塵塵說。他坐在塵塵旁,削一顆大大的蜜富士蘋果,削完遞給塵塵吃。

為了保護受傷的頭皮,戴著棉帽的塵塵邊吃邊凝視鹿裔好一會兒:「秋天來了。你看,楓葉覆蓋著星球。」她的聲音養殖乾淨的詩句。「你是誰?」塵塵持續盯著他看。

一股傷心之泉從鹿裔心靈深處湧出,他握住塵塵的雙手,鄭重地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遲來的道歉像一帖特效藥,塵塵有了一點反應。

「惡魔!你是惡魔!」塵塵發出恐怖的尖叫聲,院中的工作人員立刻上前抓住她,醫師連忙給她打了一針鎮靜劑,再度安靜下來的塵塵,像蒼白的木偶,被他們抬入房間。

鹿裔站立於縱谷之間,流水潺潺他的嘆息,聳高的峭壁凸顯他的生命,一隻雄鹿走出茂密的樹林,與他的靈魂對望。

屬於秋天的味道撲鼻而至,茴香、肉桂、腐葉、蘋果、黑糖。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坦雅
坦雅
在白雪公主與七矮人之間,我喜歡毒蘋果。 在睡美人和王子之間,我喜歡那枚吻。 在美女與野獸之間,我喜歡大魔咒。 在灰姑娘和玻璃鞋之間,我喜歡那只時鐘。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