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城市只剩一座保齡球館,去玩的人寥寥無幾,像我女朋友這麼愛保齡球的人極為少見,她一周去三次,有自己的專用保齡球,每次都隨身帶著,從來不嫌重。
她的衣櫃裡有一層整整齊齊擺著一排保齡球,我數了一下,一共十三個,超過她的高跟鞋數量。
我陪她玩過幾次保齡球,我打得很糟,拿球搖搖晃晃,總怕砸到自己的腳,更擔心自己跟著球滑進球道。她基本是兩球以內全清。
我問她,「是不是你帶的保齡球是定制的,連三個孔都是照你的手形狀定制?」
她用球巾包好球,放進球袋,沒回答我。
每次打完球,她就允許我留宿一晚,第二天早上,吃完我做的早餐後,讓我滾。
對,是滾,她會說,「傻逼, 滾。」
於是我就滾。
對她來說我和保齡球一樣,讓我滾,去擊球,然後順著球道,回到原處,等著她再次拿起來。
我就是滾來滾去的人。
那天晚上,我在衛生間外,聽到她在裡面突然喊了一聲,我以為是叫我。
「你說什麼?」我問。
「滾。」她說。
「啊?」
「我對著鏡子說滾。」她解釋。
「對鏡子裡的自己說?」我想起之前好像也有過這樣的情況,「每次都是?」
「15次了。」她說。
「你和我說過的滾可不止這個數了。」我笑道,扶著衛生間的門把手,在想是不是要進去抱她。
「多少次了?」她問。
「我沒數過。」我的手縮了回去。
「75次了。」
「你倒是記得很清楚。」
「和你在一起的所有事我都記得很清楚。」
第二天早上 ,她照例讓我滾。
「76次了。」我滾之前說。
她說,「這些數字,你要記住。」
我說,「和你在一起的所有事我要記得很清楚。」
我確實記住了,她罵到第99遍滾後,我真變成了一個保齡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