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格精選

網紅媒合平台必須注意的三大法律問題/黃沛聲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在數位媒體當道的時代,有聲量與影響力的「網紅」是許多經紀公司和廣告主爭取的目標;但其中牽涉的隱私和法律角度,卻是許多業者所容易忽略或誤解的。本文以最近發生的實例,說明「合規」的必要性供讀者參考,以避免合理的商業模式被錯誤觀念所累。

黃沛聲
創投律師,現任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與創投基金董事。熱愛創設新東西,每天參與落實的各式創業與投資計畫,近年常擔任加速器與創投單位股權結構、募資、併購、商業模式合法性導師業師。
日前有一則關於「證實廠商付款操作『宣告我的投票意志』標籤, 眾多網紅被圍剿急刪文」的新聞,其中涉及某些網紅媒合平台的發案,以及列出眾多「網紅委託」,但多數網紅卻紛紛連署從未授權,導致是否違法的爭議,一時沸沸湯湯,十分有趣。
近來網紅經濟興盛,周邊商業模式衍生不斷,其中媒合「網紅」與「需要推廣的商家」的平台就是生態系中的重要角色;畢竟品牌店家必然需要借助網紅推廣產品,而網紅天生就是透過知名度獲利,二者相輔相成。
但因為雙方不認識彼此,因此平台便透過媒合二者的工作獲利;然而,如果媒合平台要做得好,法律角度就是個不可忽略的重要核心。

媒合平台是門好生意

媒合平台隨著載體科技不斷演進
「媒合平台」不是個新科技產物,事實上這個角色自古即有;講白了,它從事的就是「經紀業務」,而這門生意則會隨著「內容載體」的科技發展而不斷演進。
網路時代之前的內容載體是書報、電視,當時的網紅稱為藝人、作家,媒合平台就是出版社、經紀公司;知名的代表企業如各大出版社、凱渥等經紀公司都是。
到了網路文字時代,內容載體是部落格,網紅稱為「部落客」,媒合平台則是廣告公司、網路整合行銷公司,如知名的奧美、台灣電通、紅門互動、超人氣娛樂、WebTVasia等公司。
影音時代開始之後的載體多樣化,有Youtube、Instagram、抖音、Podcast等等媒介;專職拍攝影片的稱為「Youtuber」、只發聲音的是「播客」(Podcaster),而媒合平台自然也是原生的科技網路平台,才做得比較好。
科技成為新創公司進軍媒合產業的競爭優勢
在廣告公司時代,原始媒合平台的商業競爭優勢在於:
  1. 與大品牌公司長期合作、也容易談定知名網紅,媒合成本低;
  2. 製作影音的能力強,因而能夠長期獲利。
但到了網路時代,尤其社交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的時代,聯繫成本與影音製作成本都極低,媒合平台原本靠人力一一媒合,已經慢慢難以抵抗數位競爭;因此,原生就以網路科技切入的新創媒合公司,就很有競爭優勢。
簡單的說,奧美等大品牌廣告公司的經紀業務,仍會專注於媒合「大網紅」與「大品牌」間的合作,因為這類生意大、利潤厚,才是值得他們做的生意;但未來市場關鍵,則會在新興品牌與較小的店家。
這雙方在本質上的行銷需求,因為規模較小,所以即使不是巨星網紅,當然也願意協助;只是在這類媒合行為之中,媒合成本常常高於產生的利潤,所以以往一直都是雞肋市場,沒有經紀公司問津。
在網路科技發展較為成熟之後,一般網紅與小商家之間的空白市場,透過人工智慧與自動媒合程式的協助,也有機會大幅降低媒合成本,使得市場與利潤都變得更大,因此搖身一變成為藍海市場。
類似這樣以不同技術及商業定位進行網紅媒合的平台,國外有Upfluence、AspireIQ、Klear等等;國內則有富盈「字媒體」,與我自己的知名客戶「愛卡拉」(iKala KOL Radar)、圈圈科技(Influenxio)等等,都是優秀的新創科技公司。
可以想見,這樣能以新科技搶占市場的公司當然價值不凡,許多投資公司都捧著現金搶著投資。

媒合平台三大法律問題

不過,如果想運用這類的商業模式,則必須注意三大法律問題:
1. 熟知廣義的智慧財產法律(著作權、商標權、姓名權等等)
畢竟媒合平台要同時協助品牌店家方發案、又協助網紅接案,針對發案方的品牌推廣、產品銷售方面,當然必須具有高度的法律專業,以協助進行品牌推廣與保護。
相對的,對旗下代理網紅們的智慧財產都必須有能力協助保護與授權,否則徒有網路技術,而不懂商業本質及基本法律,根本上就沒有資格執行好經紀業務。
2. 架構設計要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
如前所述,新時代的媒合平台既然是以原生網路技術為競爭核心,希望以自動化方式媒合各方,在台灣就需要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
簡言之,個資法要求任何使用他人個資時的「蒐集、處理、利用」都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否則原則上都是違法。
媒合平台經營商業行為,無論從其他任何地方、用什麼網路技術「收集」網紅們的個資,「處理」後放上平台,甚至「利用」來幫忙接案,都應該得到網紅同意,基本上沒什麼例外。
而且網路平台無國界,經營的對象若有國外網紅與品牌,則對於世界上保護個人資料的立法潮流也必須理解與符合;因此歐盟的GDPR、APEC的CBPR等規定,也都是國際媒合平台在進一步拓展國外市場時,必須注意到的法律界限。
3. 商業模式要符合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本身,就是在規範企業間的競爭應該公平;其中有條規定: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文字雖然比較抽象,這跟媒合平台有關的就是「顯失公平」;它的內容也包含了「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意義在內。歷來常見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的違法行為,就是「攀附他人商譽」與「利用他人努力,推展自己商品或服務之行為」。
換言之,經營網紅媒合平台業者如果用不是自己開發委託的客戶,就直接置入知名網紅、部落客、或是Youtuber的連結與作品,實際上就是以他人長期經營之成果來推廣自己的媒合業務,明顯是不公平競爭,甚至違反公平法。

新創公司商業模式的「合規性」是基本條件

而這次「網紅獵人」這個爭議,就發生在這平台在「未經網紅許可」的前提下,以網路爬蟲技術與框架技術,將許多知名網紅部落客或Youtuber的名稱、商標、文章內容顯示在網站上。
這個動作不僅一下子得罪許多大咖網紅,同時也涉及違反上述三大法律問題。尤其要注意的是:
違法行為並不會因為網站上放了「免責聲明」就變成合法。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門業務未來將會面臨重大挑戰,這個案例也正是新創公司以科技開拓新商業模式時,特別值得參考的教材。
要知道,商業模式的合法性涉及公司整個營業的成敗,所以務必委託對商務與科技領域都熟知產業知識的律師協助確認,事業的發展才不會成為空中樓閣,因違法而一夕傾覆。

參考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4K會員
2.0K內容數
為您送上頂尖作者的最新管理與科技產業思維。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有很多創業團隊,喜歡在簡報第一頁就列出洋洋灑灑的獲獎佳績。然而,創業團隊不斷參賽、連續獲獎就真的是好事嗎?其實,這些得獎光環雖然看來耀眼,但卻可能成為未來創新創業的障礙。
不管是什麼工作,強迫自己或團隊寫出好的規格需求,都可以讓溝通更順暢、問題提早浮現,免得日後要花極高的成本去挽回錯誤。這一點對於複雜的系統特別重要,但只要是任何需要由人提供需求、讓系統幫你提供解決方案的工作,道理都是一樣的。
喜歡扮演「主角」本來就是人性,而過於強調「高科技」和「智能」的新創團隊,也就很容易掉入自我催眠的陷阱。本文以Lego這家知名公司過去的成敗歷史為例,分析近年「智能機器人」開發團隊經常出現的問題、以及因為忽略重點而導致失敗的原因:「搞錯重點」。
對於創業者來說,許多投資人都只是「必要之惡」──他們的錢很重要,但他們也很貪婪、愛插手管事、而且聽不懂創業者心中的策略佈局和偉大夢想。真的是這樣嗎?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創業者對投資人到底常有哪些誤會。
在先前的〈何謂商業開發?商業開發為什麼重要?〉一文中,介紹了商業開發的意義與過程,以及如何透過策略、合作、開發等方式來追求成長。而商業開發在不同的場景和領域中,也有不同的步驟與手法;本文以B2B科技業為例,來進一步說明整個商業開發的思考與過程。
科技產品的開發,除了功能與規格的設定之外,品牌的定義與形象也是整體使用體驗的一部分。本文作者藉由自家產品和品牌的開發經驗,與讀者分享品牌體驗設計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有很多創業團隊,喜歡在簡報第一頁就列出洋洋灑灑的獲獎佳績。然而,創業團隊不斷參賽、連續獲獎就真的是好事嗎?其實,這些得獎光環雖然看來耀眼,但卻可能成為未來創新創業的障礙。
不管是什麼工作,強迫自己或團隊寫出好的規格需求,都可以讓溝通更順暢、問題提早浮現,免得日後要花極高的成本去挽回錯誤。這一點對於複雜的系統特別重要,但只要是任何需要由人提供需求、讓系統幫你提供解決方案的工作,道理都是一樣的。
喜歡扮演「主角」本來就是人性,而過於強調「高科技」和「智能」的新創團隊,也就很容易掉入自我催眠的陷阱。本文以Lego這家知名公司過去的成敗歷史為例,分析近年「智能機器人」開發團隊經常出現的問題、以及因為忽略重點而導致失敗的原因:「搞錯重點」。
對於創業者來說,許多投資人都只是「必要之惡」──他們的錢很重要,但他們也很貪婪、愛插手管事、而且聽不懂創業者心中的策略佈局和偉大夢想。真的是這樣嗎?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創業者對投資人到底常有哪些誤會。
在先前的〈何謂商業開發?商業開發為什麼重要?〉一文中,介紹了商業開發的意義與過程,以及如何透過策略、合作、開發等方式來追求成長。而商業開發在不同的場景和領域中,也有不同的步驟與手法;本文以B2B科技業為例,來進一步說明整個商業開發的思考與過程。
科技產品的開發,除了功能與規格的設定之外,品牌的定義與形象也是整體使用體驗的一部分。本文作者藉由自家產品和品牌的開發經驗,與讀者分享品牌體驗設計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我有一個政治投射理論,認為政治人物都是選民投射出來的。 意思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會出現什麼樣的政治人物,然後政治人物的言行舉止、施政方針又影響或塑造了選民,最後互相影響。 可是政治人物想擁有權力,在民主國家勢必要透過民主投票的方式,於是他開始去模仿選民所投射出來的政治形象-----。
Thumbnail
寵物這個詞,人們大多數第一時間就會想起貓咪、狗狗,鳥兒、小魚等這些普遍被圈養的動物,但是最近有一種寵物可說是非常地火,這股飼養熱潮可追溯回中國的富豪——王思聰花費數萬購買了一隻從國外來的寵物鴨子,這隻價格不凡的寵物就是人盡皆知的寵物鴨——柯爾鴨。
Thumbnail
近期,知名科技網紅「電腦王阿達」和「瘋先生」因涉嫌教學下載及使用盜版影視應用程式,遭刑事局以違反著作權法處理。刑事局調查發現,兩人共發布53篇教學文章,曝光率超過55萬次,涉及市值逾6億元的侵權內容。隨著數位著作權法規的加強,網紅與創作者須提升法律意識,避免法律糾紛。
Thumbnail
台東地屬偏鄉,教育資源不比都市地區優渥,台東縣金峰鄉賓茂國小是全國原住民小學(山地原住民鄉)人數最多的學校,98%以上為原住民學生,排灣族占多數(80%)。學生為原住民、隔代教養及單(寄)親家庭比例達90%以上,學區包括金峰鄉賓茂村、壢坵村及太麻里鄉金崙村,目前全校國小學生116人、幼兒園學生46人
Thumbnail
隨著自媒體產業的發展越來越廣大,電視廣告已不再是曝光產品的唯一管道,現在更多的是廠商利用網紅的流量為產品做推薦,進而吸引消費者做出購買的舉動。但網紅收到廠商公關品之後,需要聲明是業配嗎? 讓我們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Thumbnail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跟我相同的經驗,在一個youtuber或創作者只有10~20萬人的時候就開始關注,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創作者們也從一開始充滿幹勁滿懷熱情的創作者,漸漸變成了講究高質感、高成本的創作者,但在觀眾眼中,總覺得少了些什麼,好像這些創作者變得不一樣了,不再是那個我們當初喜歡的人了。 我是
Thumbnail
在現今社群媒體發達的時代,能抓住大眾眼球的網紅行銷已成為各大品牌推廣產品和服務的重要策略之一。不同產業在與網紅合作時,應該如何抓住機會,發揮最大效益?本文將深入探討各種產業的網紅行銷策略,幫助品牌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脫穎而出。
Thumbnail
在網紅時代,為了吸引觀眾,一些網紅創作內容低質化、散佈假新聞、忽略個人隱私等問題成為普遍現象。為瞭解決這些亂象,建議加強內容品質和監管,提高觀眾的媒體素養,並規範網紅的行為。
現在的數位時代,網路媒體不僅是資訊交流的平台,也成為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主要管道之一。作為品牌經營者,如何在這個瞬息萬變的環境中抓住客戶心理,引發他們的興趣與好感,進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誠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Thumbnail
社交媒體上的網紅正日漸成為一種現象。本文探討了網紅的定義、火熱原因、影響力以及成為網紅的步驟和前景。瞭解並珍惜這個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新興領域。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我有一個政治投射理論,認為政治人物都是選民投射出來的。 意思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會出現什麼樣的政治人物,然後政治人物的言行舉止、施政方針又影響或塑造了選民,最後互相影響。 可是政治人物想擁有權力,在民主國家勢必要透過民主投票的方式,於是他開始去模仿選民所投射出來的政治形象-----。
Thumbnail
寵物這個詞,人們大多數第一時間就會想起貓咪、狗狗,鳥兒、小魚等這些普遍被圈養的動物,但是最近有一種寵物可說是非常地火,這股飼養熱潮可追溯回中國的富豪——王思聰花費數萬購買了一隻從國外來的寵物鴨子,這隻價格不凡的寵物就是人盡皆知的寵物鴨——柯爾鴨。
Thumbnail
近期,知名科技網紅「電腦王阿達」和「瘋先生」因涉嫌教學下載及使用盜版影視應用程式,遭刑事局以違反著作權法處理。刑事局調查發現,兩人共發布53篇教學文章,曝光率超過55萬次,涉及市值逾6億元的侵權內容。隨著數位著作權法規的加強,網紅與創作者須提升法律意識,避免法律糾紛。
Thumbnail
台東地屬偏鄉,教育資源不比都市地區優渥,台東縣金峰鄉賓茂國小是全國原住民小學(山地原住民鄉)人數最多的學校,98%以上為原住民學生,排灣族占多數(80%)。學生為原住民、隔代教養及單(寄)親家庭比例達90%以上,學區包括金峰鄉賓茂村、壢坵村及太麻里鄉金崙村,目前全校國小學生116人、幼兒園學生46人
Thumbnail
隨著自媒體產業的發展越來越廣大,電視廣告已不再是曝光產品的唯一管道,現在更多的是廠商利用網紅的流量為產品做推薦,進而吸引消費者做出購買的舉動。但網紅收到廠商公關品之後,需要聲明是業配嗎? 讓我們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Thumbnail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跟我相同的經驗,在一個youtuber或創作者只有10~20萬人的時候就開始關注,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創作者們也從一開始充滿幹勁滿懷熱情的創作者,漸漸變成了講究高質感、高成本的創作者,但在觀眾眼中,總覺得少了些什麼,好像這些創作者變得不一樣了,不再是那個我們當初喜歡的人了。 我是
Thumbnail
在現今社群媒體發達的時代,能抓住大眾眼球的網紅行銷已成為各大品牌推廣產品和服務的重要策略之一。不同產業在與網紅合作時,應該如何抓住機會,發揮最大效益?本文將深入探討各種產業的網紅行銷策略,幫助品牌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脫穎而出。
Thumbnail
在網紅時代,為了吸引觀眾,一些網紅創作內容低質化、散佈假新聞、忽略個人隱私等問題成為普遍現象。為瞭解決這些亂象,建議加強內容品質和監管,提高觀眾的媒體素養,並規範網紅的行為。
現在的數位時代,網路媒體不僅是資訊交流的平台,也成為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主要管道之一。作為品牌經營者,如何在這個瞬息萬變的環境中抓住客戶心理,引發他們的興趣與好感,進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誠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Thumbnail
社交媒體上的網紅正日漸成為一種現象。本文探討了網紅的定義、火熱原因、影響力以及成為網紅的步驟和前景。瞭解並珍惜這個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新興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