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網路申報 步驟二注意事項

2020/05/28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步驟二、填寫所得>1.填寫所得 注意事項
這一頁的資料大部分都是從網路上下載的所得資料,除了少部分需要修改、更正的,否則應該留意,看過就可以了
這邊大概跟大家分享一下,下載的資料也不是憑空出現的,他其實是各個公司、扣繳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相關的資料提供給國稅局,稅務單位經過彙整後,大家就能透過下載、查調的方式取得
所以...如果公司、扣繳單位沒有在時間內把資料提供給國稅局,或是給的資料錯了(EX:漏報,或金額錯誤),下載的資料當然就不正確
所以還是提醒大家,這一頁的資料還是需要花點時間確認是否正確
另外,這一頁除了所得資料以外,還有兩個功能
1.載入扶養親屬所得、扣除額資料:這個功能是如果您有新增扶養親屬,或去年度結婚要採合併申報等情形,可以使用對方的健保卡、憑證等工具下載相關的所得、扣除額
2.列印下載所得、扣除額參考清單:線上版的功能中,在登錄下載的時候並不會秀出所得、扣除額清單資料,需要查看下載到哪一些親屬及相關資料,需要到這邊點選下載查看
P.S
a.點選這個功能時,身分證字號可能只會看到"納稅義務人"的身分證字號,這是正常的,因為您是透過"他的"憑證、健保卡去下載資料,如果您下載的資料中含有其他人,所得參考清單、扣除額參考清單裡面也會看到其他人的資料
b.建議在申報上傳之前先存好,根據去年的案例,您如果"已經"上傳了,這邊的"身分證字號"選單就會呈現空白
(不知道今年是否有更改)
步驟二、填寫所得>2.薪資計算
恩,先說結論好了,除非您的"薪資所得"有超過$2,222,222以上,否則您的費用項目扣抵的金額是不會超過薪資特別扣除的$200,000((200,000/0.09)),所以採用必要費用扣抵並沒有優勢
當然,您還是可以輸入,申報系統會採用對您比較有利(扣抵金額較高)的方式扣抵
這一頁是今年新的頁次,簡單的介紹一下...之前的薪資所得,只能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今年是$200,000),但有藝人向財政部申訴,自己的職業收入雖然高,但會有經常性的高額成本支出,希望能夠列抵,所以今年開始,新增了三項費用扣抵,每一項都有扣抵上限,上限是您今年度的"薪資"所得的3%:
1.職業專用服裝費
2.進修訓練費
3.職業上工具支出 
那我要不要採用這個方式呢?恩,需要看您的薪資收入了,根據系統的說明,
1.列舉費用項目與薪資特別扣除額只能二選一
2.必要費用項目僅限上訴3項,每一項最多能列報3%,所以在最好的情況下,只能列抵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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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說明的原文如下:
採必要費用說明
1.薪資收入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給與(如車馬費等)。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 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0,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0,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 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2)必要費用: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 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申報時應檢附「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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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輸入資料的時候,可能會發現姓名無法點選,那是因為您前面的所得資料中沒有選擇採必要費用項目,
請先到1.填寫所得資料,然後找到要更改的項目,點旁邊的操作的修改圖示
再點選"採必要費用",就可以輸入"職業及工作概述"(一定要填寫),之後按儲存
修改完成後就可以關閉離開,之後就可以到2.薪資計算裡面,輸入相關的資料了
(如果同一人有多筆薪資所得,系統會提醒您有資料未填寫,填寫好就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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