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會從書名看中一本書,《旅人》就是這樣被我發現的,在二手書店因為能以原先三分之一的價格獲得同樣的文本,有時候更有意料之外的收穫,例如前一位讀者的筆跡、劃痕,甚至有首購者在頁首的簽名、署期,似乎這本書從來不打算離開身邊的,但時間會變人也會變,不知怎的書就開始漂流,同時把自己過去的痕跡一併飄向遠方,這是種浪漫。
而《哀》這本書各篇中似有連貫之處,例如前面幾章的殊殊,對著拓普與INGI,或是不同主角在後面篇章的貝貝倩、許清芬,但幾乎的共同點就在於都是女性,都是女人,說著墮胎,說著愛,甚至對於第三者,或說,身為第三者的告白—《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若要說能對這本書評論什麼,那肯定是我妄自尊大了,文學始終對我如同一團濃霧,似懂非懂,巴特對於文本的催生,西西對於作者的還魂,終究都只能在一知半解之中努力著去說出些自認為的透徹。當然,文本是開放的,所以我也無所懼怕,就連這篇集是真實還是虛構我也不太在意,對我來說重要的是其中的一些東西打中了我。
《墮胎者》開門見山地把女性的性愉悅器官:陰蒂,給比喻出來,那就像一顆蛋,怎麼碰都可以,只要不要弄破蛋膜。當然對於某些文化來說,陰蒂是必須割除的,那不潔,就像我們文化中認為女性的月經是髒血,進入廟宇是對信仰的褻瀆,諷刺的是這灘血是孕育所有人類的蓋亞。但是當血停了,並不是人人歡喜的,墮胎嗎?墮誰的胎?結婚的?沒結婚的?為什麼一個宣示儀式,一堆人在場看了一男一女的儀式,這個胎就特別了呢?不同樣都是精子結合了卵子而已嗎?偏偏,這就形成了道德與不道德的差別,這讓我們的道德觀顯得更加不合時宜似的,只不過道德不就是這麼回事嗎?你逆父在傳統儒教中是個背德之事,因為「父權」中男性乃是宰制者,然而「父權」也好甚至「父」根本都來自於傳聞。女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誰是因為血淋淋、活生生地從身上給取出,就像拿掉一段盲腸一樣鮮明,但是父親呢?是別人說的。隔壁叔叔、我的舅舅,最有可信性的當然就是我的媽媽,她說:「他是你爸爸。」所以我們信了,但爸爸從來都不是自然性的,而只不過是一個社會想像。父親並不實在,他只不過是我們共同想像從存在的全影投射,這也是為何我們要賦予父親命名權,他的姓氏要被傳遞,才能以此證明這個個體是我的遺緒,然而若為自明之事,何須證明?這裡有趣的地方是,把這傳統父權壓迫式的現象,巧秒地主僕換位,男人反而不過是需要被特別照顧的客體,若非如此,他們一點地位無。
而《墮》與接下數篇都是以殊殊為主角的,這個名字可別有深意,「殊殊。 殊。殊。歹。朱。壞掉的紅色。 殊殊是壞掉的血,死去的愛,衰毀的道德。」而這血又是在墮胎後所見,正因如此才讓自己重生為「殊殊」,墮胎拉出來的血塊在這裡用了雞心作為代稱,一團紅紅的肉,像極了一塊雞心,而這雞心有骨又有肉,骨肉可不只是象徵,而是實際存在的組織體。墮胎死了一個胚胎,但也誕生了一個新人,一個女人,他成了壞死的血,但卻也是新生,墮胎死亡的同時也催生了一個新人累,生死一體,死亡也是再生。
除了自己,女人也會面臨到愛情,《與男友的前女友密談》正是淋漓盡致的一份公開信,從分手到自殺,當然,這裡的自殺不是燒炭割腕的那種自殺,但若真要說也相差不會太遠,因為一個人離開了我們的生命,他就像死了,就像一個人真的死了,我們也透過一個儀式來確認這一點。但一個人的離開不只是死了他,我們自己也死了,有時候,這個死亡是我們自己動手的,「死不了INGI,死不了回憶。書書我跟你一樣,轉而動手殺自己。喝酒喝到爛醉,為了忘記。吃藥吃到昏迷,為了忘記。跳舞跳到意識飛離。流血流到脈搏變低。排除意識,排除時間,排除自己。我爬上公寓樓頂,想像自己飛墜而下、粉身碎骨,一陣大雨忽而落下,有個男孩上樓搶救剛洗淨的床單。男孩笑嘻嘻的,像是受了媽媽的派遣。他的動作緩慢而凌亂,是個智障。」這是為何?因為我們的身體不同調,我們腦子知道,我們再也沒有特權,但身體卻誠實地留在時間迴廊,尤其是皮膚,「皮膚尤其記得,皮膚什麼都記得:戀人的目光,停在脖子上的緊繃感;指甲畫過肚皮,有什麼東西像水一樣盪開來;頑皮的睫毛擦過臉頰;遺留在耳垂上的,話語的重量感......」
而心裡的變換也從原先的各種不得不:不得不一起晚餐,不得不一起共眠,不得不一起電影,變成,不得不離開。「離開大雨傾盆的公寓,走入破布般濁重的雨幕,眼睛濕得打不開,心底卻是一片澄明:我想起當時,之所以痛下決心與INGI分手,正是因為,假如我們繼續在一起,日子不會更好,於是我們將用下半輩子斤斤計較,計算著自己的犧牲。所有美好的都將化為醜陋,這醜陋還會逆著時間的河,回溯至上游、至清澈的水源地,像重金屬毒死整條河流,將過去的回憶全部污染,連初戀的瞬間也無從倖免。」若不離開,這就是一顆倒著長得毒樹果實,會從根毒到果,而想像就是一種品嚐,我們卻會吃到毒,死在這口咀嚼中。這整個對我來說,是一個無從想像過的愛情生老病死,述者對書書說著,曾經的我是今天的你,而明天的你會是昨天的我,我是過你,你會是我。愛情是否永恆?又或者nothing lasts?
《浮血貓》則是童年的殊殊,六歲時看到了六十六歲的陰莖,那可不是驚鴻一撇,而是被老人給帶去鐵皮寮,不是垂睡著的,而是努力勃立著的,「老人以高亢的情緒鼓動著自己、與那腫脹的肉器。殊殊的手還在、還沒離開,但她的不耐煩已經傳到指尖,老人覺得女孩要放手了,趕忙抓起床腳的鐵罐,對著她工作中的小手,淋上厚厚的沙拉油。 這罐由擺了很久,老而稠膩,在熱烘烘的下午四點,四分零三秒,抽送出一股熱烘烘的、不新鮮的味道,阻塞了殊殊的嗅覺,卻加快了陰莖的勃大起伏。」噁心嗎?噁心至極。但這個背景噁心不噁心?老兵何為老兵不就和威權統治者雕像仍然跟陰莖一般矗立在各處一般,在殖民者死亡後仍然凝視著街道,街道也是失去疆土的在地復活一般噁心?說遠了,說得像是要幫老兵說話似的,「一切都是社會的錯!」就如同現在對於精神病患錯行的去人格託辭,我們卻還以為為他著想。又說遠了。
殊殊十七、八歲在公車上偶遇了老兵,這位在當時事發被眾人追打的老兵,那時的女孩殊殊被眾人關心,關心著到底有沒有表現出創傷的樣子,而不是關心著到底有沒有創傷,洗著她好奇觸摸老態陰莖的手,但實際上想要洗掉的是殊殊。那青少女的殊殊呢?她跟著老兵回到了破爛的住處,她沒被認出,假裝成社工,關心著要幫忙老人,她幫老人洗滌身體,這次她卻是在成人的意識中,主動地幫老人洗滌他的下身,讓雙手在泡泡中反覆地搓揉,解放。在這裡卻不同了,噁心嗎?感覺不到,卻反而像是一種淨化的儀式,像是要給過去的自己一個交代,像是曾經或許我不懂,我如果不怪罪他就是我自找的,女人被要求要積極地說不,三次不才是不,不然不就是要,痛就是爽,不怪罪就是我淫蕩。當成長為一個個體,我把留停在那個位置的奴隸給轉化,我,才是支配者。
當然,這樣的詮釋方法也可能被認為是聊以自慰的精神勝利法,更可能被認為是助長女性受迫的處境,然而,若性別是為建構,那麼語言與敘事就是進行再建構的良好路徑,就像free the nipple,乳頭曾經是個色情象徵,但卻是在實踐中把與色情象徵的連結給斷除,而語言,正是一種實踐。
除此之外的,在《哀》一書的各個故事,各處隱隱約約地留下了威權的痕跡,就像是個線索,必須要仔細地嗅聞才能看見,但這難以稱為主旨,只不過在閱讀時難以忽視,就像《返校》的遊戲中,神鬼作為表面,威權體制作為裡面,從來就無法視而不見。像是《奸細》中的女孩被送進了私立小學,而台語是個鄙俗的聲音,而她潛入這群高等人之中,用那雙耳目觀察記憶;《浮血貓》的老人被眾人追打,其中之一打得最兇正是有著大學學歷卻操著一口台灣國語失志的青年人;《北妖傳說》中的少女穿著小綠綠,撞上了教官但因為國歌正在哼唱,教官也被無形的力量給定身在原地之上。
這都是我們的歷史,也是女性的故事,然而這也不只是故事,虛構之中,總是映襯著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