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證人-04

2020/08/27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現在請狐律師進行反詰問。」法官道。
狐碩看看手邊剛做的筆記,提出第一個問題。「請問證人,你是何時認識被告蘭雅玲?」狐碩問。「我大約是在民國一百零五年初與朋友到卡啦OK店消費時認識蘭雅玲的。」李星道。「請問你說是民國一百零五年初,可不可以具體指出是一百零五年一月、或二月、或三月呢?」狐碩接著問。李星低著頭回想了幾分鐘。「如果不記得的話,就說不記得。」法官略顯不耐煩地道。「 那時快要過農曆年,應該是一百零五年的一月間認識的,一月底時,差不多是過農曆年放假那幾天,我因為無聊,就去找蘭雅玲並在她家過夜。」李星拼湊著記憶緩緩地道。
「請問你與葉羅莎是何時結婚的?」狐碩問。「我們是在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結婚的。」李星心虛地道。狐碩想起上次開庭時,葉羅莎的口音聽起來怪怪的,似乎是有點廣東腔,突然間靈機一動。「你太太是大陸人?」狐碩問。「是。」李星以微乎其微的聲音道。
「請問你太太一次帶團出國都幾天呢?都帶哪裡的團?」狐碩問。「我太太都帶東南亞的團,一次出去約三到五天。」李星謹慎地回答。
「請問被告蘭雅玲是否知到你是有配偶的人?」狐碩問。「她知道,因為她曾經看過我的身分證。」李星道。「是在什麼樣的場合,你將身分證拿給蘭雅玲看呢?」狐碩追問。「我沒有拿給她看,我有一次發現她偷翻我的皮夾,把我皮夾裏的身分證拿出來看。」李星結結巴巴地說道。「你是否明確告訴過蘭雅玲你是有配偶的人?」狐碩問。「她看到我的身分證時有問我,我有告訴她。」李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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