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證人-13

2020/09/1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蘭雅玲,你最後有什麼意見?希望法院如何判決?」法官問。
「我沒有與李星發生性關係,請法官判我無罪。李星是因為打傷了我,我向他要求醫藥費,他就跟他老婆一起誣告我來報復我。他們告我的目的是要跟我要錢,他們另外對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我賠償一百萬元。他們真的很可惡,我是無辜的,請法院判我無罪。」蘭雅玲激動地道。
「告訴人葉羅莎,最後有何意見要陳述?」法官問。
「法官大人,你要替我主持公道啊!被告搶我的老公,還一天到晚來騷擾我們家,害我的婚姻都快要維持不下去了,還害我得了憂鬱症,沒辦法工作,沒有收入,我都快要不想活了,你看,被告直到現在還死不認錯,說我們誣告她,請法官一定要重重地判她的罪,讓她關久一點,不然她永遠都不會悔改。」葉羅莎嗚咽地說道。
法官宣示:「辯論程序終結,訂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六日早上十點宣判。各位可以請回了。」狐碩在行事曆上的九月六日寫下「十點,蘭雅玲案宣判」,將辯護人席位桌前的卷宗整理收攏,放進公事包內,與蘭雅玲走出法庭。林沖從法庭後方的觀眾席站起身來,趕緊跟上狐碩。 狐碩猶陷在辯論時絞盡腦汁整理並提出有利論點的緊張氛圍裡,額頭、頭皮滲出細圍的汗珠,完全忘記林沖也在法庭裏。
林沖道:「狐律師,你剛才的辯論真的太精彩了,我們應該很有勝算吧。」狐碩從口袋拿出面紙擦擦額頭上的汗,剛剛聚精會神耗盡精神,此刻鬆懈下來,好像沒了力氣,懶洋洋地道:「那很難說,證人都是具結過的,如果說謊,要受到偽證罪的處罰,所以法院一般都會認為證人講的是真話而加以採信,而三位證人講的話都對蘭雅玲不利,如果法院採信證人的證詞,那很可能就會判有罪。」
蘭雅玲在一旁聽到狐碩的話,焦慮地道:「那怎麼辦呢?」狐碩不想造成當事人的焦慮,於是道:「那只是最壞的打算,也是有可能判決無罪的,判決結果還沒出來,誰也不知道結果如何,我們盡量往好處想吧。」狐碩在法院走道間脫下律師袍,將律師袍隨意捲起來塞在公事包裏,轉身對蘭雅玲道:「我待會還有事,我們要先走了,宣判那天不用來聽了,我查到判決結果後會通知你的。」案子結束,蘭雅玲與狐碩就再也沒什麼關係了,蘭雅玲依依不捨地道:「狐律師,這陣子非常謝謝你的幫忙。」狐碩道:「我只是做我應該做的,談不上幫忙。我們再聯絡。」
狐碩與林沖沿著法院的樓梯走向法院大門,狐碩道:「我們今晚再去上次看到葉羅莎跟戴墨鏡男子的旅館附近看一看。」林沖揶揄道:「這麼關心葉羅莎的婚外情,對我們的案件能有幫助嗎?你不會是有特殊僻好,對葉羅莎那種母夜叉特別有興趣吧?」狐碩瞪了林沖一眼,心中反覆想著剛才開庭時證人所講的話,懶的理會林沖,在法院門口攔了輛計程車,逕自坐上車,林沖快步跟上,也坐上了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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