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專案管理的領域裡面,有一項術語叫做「要徑」。
要徑指的是在專案的各工作項目中,耗費最長時間的子項目串聯之後的路線。
聽起來有點複雜,所以我們換個說法。
要徑,指的是「完成工作的必經之路」。
我認為寫故事跟專案管理很像,都是訂定一個終點,然後埋頭往衝點衝刺。
既然如此,那麼故事也應該有自己的「故事要徑」,也就是「完成故事結局的必經之路」。
在工作時,要徑之所以會成為要徑,當然是因為該工作項目無法被捨棄,但又無法縮短工作時間。
換句話說,「故事要徑」指的是「無法被捨棄」的劇情。
無法被捨棄,並不是作者自己覺得寫得真好,這段一定要用;而是這一段劇情如果不存在,後續劇情就無法發展,所以無法被捨棄。
也就是「必要性」。
故事的「必要性」
假設故事劇情是這樣的:
女主角小美中毒了,只要沒有解藥,七天後必定毒發身亡。
這時男主角小明得到消息,在神醫島上的神醫能治天下百毒,只要找到神醫,小美一定會有救。
要去神醫島只能搭船,船程大約一天,時間看起來綽綽有餘。
這時候,劇情應該怎麼發展呢?
之前曾經提過的「衝突」、「折磨」,現在就是派上用場的時候了。
小明絕對、絕對、絕對沒辦法順利搭到船,獲得神醫的幫助,不論理由是什麼。
能夠達成這個結果的理由有很多。舉凡小明睡過頭所以船跑了,或者船突然被炸毀,或者抵達神醫島後神醫卻失蹤了……
都可以,端看作者想怎麼發揮。
但是,最重要的是,小明「絕對不會」、「絕對不能」這麼順利地完成「搭船→找到神醫→得到幫助」這些事件。
為什麼?
因為這樣的劇情沒有「衝突」,換言之就是「沒有看點」、「不好看」。
簡而言之,假如你在故事中設計了兩條路,一條好走,一條難走,請務必記得:
主角「必須」走上比較困難的那一條。
反過來說,如果主角沒有要走上比較困難的路,就「不要設計兩條路」給主角做選擇。
但我們也知道,主角又不是天生抖M,沒事找事做,哪會容易的路不走,專門挑難的路走?
所以,我們可以再延伸出另一個結論:
當有容易選項與困難選項並存時,請讓主角「想要」選擇容易的選項,但「被迫選擇」困難的選項。
這時候,也許有人會覺得自己的劇情是這樣的:
女主角小美中毒了,只要沒有解藥,七天後必定毒發身亡。
這時男主角小明得到消息,在神醫島上的神醫能治天下百毒,只要找到神醫,小美一定會有救。
要去神醫島只能搭船,船程大約一天,時間看起來綽綽有餘。
小明整理好行囊,登上船,一天後終於成功登上船,抵達神醫島,見到了神醫。
神醫告訴小明,要先完成三個考驗,神醫才願意出手相助。
這種劇情發展難道不行嗎?為什麼船一定要被炸,神醫一定要失蹤?
嗯……我的答案還是一樣──不行。
我所謂的「不行」,指的不是後半段「神醫給予三個考驗」這個劇情不行,而是前半段「要去神醫島只能搭船,船程大約一天,時間看起來綽綽有餘。」不行。
如果小明沒有要在搭船前往神醫島上的過程遭遇任何困難,那就請記得:
不、要、寫、出、來。
像是這樣:
女主角小美中毒了,只要沒有解藥,七天後必定毒發身亡。
為了救治小美,男主角小明來到神醫島,尋求神醫的幫助。
神醫告訴小明,要先完成三個考驗,神醫才願意出手。
既然沒有要在登島的過程動手腳,就請草草帶過,把篇幅留給重頭戲。
至於神醫給小明的這三個考驗,該如何兼具精彩與必要性?這就留給大家自行發揮了。
結語
簡單來說,故事的必要性,可以直接理解為該段落的存在意義。
假如段落不論存在與否,都不會對劇情產生任何的影響,那麼,我們就可以說這是一段「贅戲」。
換言之,一段具備必要性的段落,應該是要對於後半段劇情產生影響,無可取代的。
「要不是……就不會……」
「因為……所以……」
例如:
因為女主角早上睡過頭,所以想闖紅燈過馬路,結果差點被車撞到,最後被男主角捨命相救,兩人因而認識。
在這條劇情線裡面,「睡過頭」、「闖紅燈」、「被車撞」、「認識」都是環環相扣的一連串事件,一旦拔除掉哪一個,都會造成後面的段落無法接續。
這就是我說的「必要性」。
最後,假如在潤稿時,發現對於劇情沒有實際幫助的段落,請務必記得,忍痛跳過。
寧缺勿濫。讀者可是很敏感的。
題外話:
最近重要的事情不少,所以下禮拜的小說教學「有可能」會暫停更新,具體情況則要看屆時狀況。
就降!
最後是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我是顧天晴,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
把寫作當成人生,有空就寫,寫到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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