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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天晴的小說教學】(十六)文筆:一個觀念,讓你的故事從「說」變成「演」

2020/09/1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前言


  過去在做評文的時候,我很常會提及某某作品只有「說」,而沒有「演」。
  我認為,不管是「演」還是「說」,其實都與文筆能力不直接相關,關鍵在於用法不同。
  創作者在寫作時必須有所自覺,自己究竟是在「演」還是在「說」,才不會導致自己寫得很開心,但讀者卻看得五味雜陳。


  我首先要提到的不是「演」,而是「說」。
  說,指的是由作者直接告訴讀者答案,讓讀者被動去接受這個答案。
  舉例而言:
  小明跟小華打了一架。
  因為作者已經說了,他們兩個打了一架,所以他們就是打了一架,結束。
  「說」的缺點非常明顯,就是會讓小說看起來不像小說,讓故事看起來很沒內容。
  好比剛剛的舉例,誰會對這一句話有什麼感觸,或者覺得精彩萬分嗎?
  顯然是不會的。
  換言之,在作品中大量使用「說」的結果,會造成讀者覺得「沒有在讀故事」,或者說「故事讀起來沒有內容」。


  「演」剛好相反,指的是作者不告訴讀者答案,讓角色自己演出內容給讀者看。
  同樣舉一個例子:
  小明突然出拳,正中小華的左臉頰,小華當場被打得眼冒金星,當下一股怒意橫生,回身就朝著小明的腹部猛踹一腳。
  在這個段落裡面,作者並沒有告訴讀者,小明和小華在「打架」,而是客觀地拆解了二人做的事情,以及之後的反應。
  至於「小明跟小華打架」這件事,則是讀者讀完這整個段落以後,自己得出的結論。
  透過「演」的方式,故事才會顯得飽滿紮實,讓讀者真的感覺到「劇情發展」。

結語


  以我很常用的「勇者打敗魔王」為例,說就像是直接告訴讀者「勇者經歷難關,終於打敗魔王」;演就像是直接把難關呈現在讀者面前,讓讀者感覺到「勇者真的經歷了無數難關」。
  說到這裡,就來到最關鍵的問題──「演」就一定比「說」好?小說應該完全捨棄「說」,只保留「演」嗎?
  其實未必。
  說的好處在於「簡潔明白」。
  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在「需要簡潔明白」的段落使用「說」。
  例如主角出門上課,順路買了一份早餐,之後直接抵達學校。像這樣的劇情,如果鉅細靡遺地交代在早餐店發生了什麼事,老闆娘喊了幾聲帥哥美女,顯然就會讓劇情太過鬆散乏味。
  這時候,「說」就能派上用場,讓劇情快速切換至重要段落。
  我們不必寫得太詳細,只需要直接告訴讀者「主角出門上學,順路買了早餐」即可。
  或者,如果是重複前面的劇情,就可以直接「說」以避免拖戲。
  像是「小明把昨天晚上看到的怪異景象告訴小美」這樣的段落,就能用「說」來跳過。
  簡而言之,說的重點就是「去蕪存菁」。
  相反的,如果是帶有實質劇情的段落,最好還是維持「演」,才能令讀者享受到閱讀故事的樂趣。
  所以我認為,一篇好的故事應該要大多數時候用「演」的,在轉場間的小部分段落插入些許的「說」,來讓劇情鬆弛有度,也讓讀者更容易聚焦於故事的重點。
  哦,對了。
  如果有仔細看文內的舉例,還可以發現一件事。
  「演」的段落不只比較精采有趣,而且,字數還比較多!
  讚啦!

  最後是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我是顧天晴,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
  把寫作當成人生,有空就寫,寫到沒空。
  每週日更新小說教學,以及不定期更新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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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天晴
顧天晴
顧天晴,也可以叫我阿栗。 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之前在巴哈姆特替網友評論文章,現在也開始撰寫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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