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一期提到了「演」和「說」的區別。當創作者掌握好兩者在本質上的差異,並且熟知該如何運用兩種不同的表現形式後,通常都會進入到下一個問題:
該如何「演」得更好?
這一期,就要針對「演」來細說。
演的秘訣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做總結,我認為演的精髓在於如何寫得更「具體」。
而假如想更深入地理解這句話,那只需要記得一個觀念──少用「形容詞」,多用「形容」。
所謂的「形容詞」是這樣的:
她有著「美麗的」臉龐,「漂亮的」眼睛。
所謂的「形容」則是這樣:
她生了一張恰到好處的瓜子臉,眼眸深處宛如藏了一池靜謐的湖水,水暈蕩漾。
使用過多形容詞的結果,是造成語句都像「浮」在表面,而缺乏了真正深刻的形象感。
既然說到具體,也要另外說一個描寫上的重點,就是「寫意不寫形」。
簡單來說,就是雖然要具體,但也不要具體過頭。
例如:
她的臉長大約二十二公分,兩眼眼距三公分,鼻子長度六公分。
……顯然是一點美感都沒有。
小說不同於其他媒介的地方就在於,小說給予讀者的個人想像空間非常之大。
除非像輕小說一樣附上插圖,否則同一句話進入不同的讀者眼中,就會產生出截然不同的角色形象。
好比《神鵰俠侶》拍了這麼多部,是不是常常有人在評論,究竟是哪一代的楊過、小龍女最有「感覺」?
所以,千萬別因為描寫過度具體,而剝奪了這種美感。
至於該用什麼修辭方式來達到具體的美感?坦白說我認為不太重要。
譬喻、映襯、轉化……一切其實是看寫作者自己的書寫習慣與風格。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在寫作的時候,還會特別想到「我要在這邊使用一個『譬喻』來增加美感」這種事吧?
「具體」的意義
除了前面的實際應用外,這裡還想談一個寫作上的小觀念。
前文曾經提到,小說是一種給予讀者非常大想像空間的藝術形式。
「具體」跟「想像空間」,聽起來是非常矛盾的一對詞語,但我認為,這就是小說的精華所在。
即便小說有非常大的想像空間,但描寫如果不夠具體,是會讓讀者感到「難以想像」的。
如果不相信的話,請看以下的案例。
案例一:
請想像「人」。
案例二:
請想像「周杰倫」。
很明顯哪個比較容易想像了吧?
案例一的「人」,會讓讀者衍生出許多問題。比如幾個人?男人還是女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什麼膚色什麼髮色什麼瞳色……
我敢說,找一百個人來想像,很可能產生出一百一十種不同的「人」。
但周杰倫就不同了。一樣是周杰倫,有人想到的可能是剛出道時,穿著連帽T的屁孩模樣,也有人想像到的會是近幾年當爸以後的模樣。
不論如何,「周杰倫」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模樣,必然不會偏離得太多。
之所以會希望寫作者能描寫得更加具體,就是希望能透過作者的文字,來幫助讀者構築出故事的畫面,進而「推動」讀者的想像力。
……當然,請不要把每個角色都找一個現實人物做比擬,這會讓作品很沒有美感。
過去評文時我曾說過,我認為最好的文字是寫下六到八分,剩下的部分作為留白,給讀者一些自行想像的空間。
儘管這個範圍會因為作品的類型略有不同,但總結來說,我認為寫作者都應該要有意識,讓自己的文字往「具體卻有想像空間」的方向靠攏。
最後是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我是顧天晴,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
把寫作當成人生,有空就寫,寫到沒空。
每週日更新小說教學,以及不定期更新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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