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聖誕節,我為了一個偶像北上,在那個偶像的飯店和他有了一場會面,只有我以及我的網友和那位偶像的經紀人。離開飯店以後,我就對「偶像」這個迷戀、信仰,從我身上拿掉,真的看到本人與聊過天以後,腦袋就冒出幾個泡泡:「他就是普通人耶!」「他很平常耶!」「跟想像中幾乎不一樣。」……不是「幻滅」的感覺,就是明白了這樣的遠觀和距離不一定不好!
也當然從那一年以後,因為網路的關係,還是偶爾會跟網上的名人(從前叫部落客,現在叫網紅,或者哪些意見領袖。)「看起來」好像有了一點點的交情或是有了一點點互動的可能,更甚好像誰就記得你了那樣!
等到開始「經營」自己以後,特別是開始有了「粉絲專頁」這鬼玩意以後,似乎都必須形塑出一個「對外」的形象,寫了什麼文章要用這個東西發給世界、拍了什麼美照要跟大家分享,隨著時代的變化,「粉絲專頁」(或instagram,哀什麼雞啦!)更像是品牌的經營,而不再只著重於個人的分享,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那就是個「窗口」,一個人、一個品牌對外的窗口,很多人都擠破頭地想要被看見、被分享,在數字上有個漂亮的呈現,好讓爾後的行銷可以壯大起來,不論行銷的是個人還是品牌,更或是很多商品的觸擊,最好帶動「收益」的成長。
而這「收益」回到文字平台就是「訂閱數」,在讚賞公民的部分(在matters上)就是拍手的數字增加。
若回頭去看這樣從還沒進入數位時代與偶像的見面回、歌友會(我的青春有許多假日都泡在歌手的見面會中。)到網路世代的「粉絲專頁」,或者所有能與名人、網紅、創作者互動的管道,來思考「創作者需要跟訂閱者之間有社交互動嗎?跟讀者要變成朋友嗎?」這件事就容易許多了!
有人會很焦慮讚賞公民2.0的訂閱功能是不是需要「更加強自己的社交能力」去攀談拉攏訂閱者、讀者?其實這個問題,
從很早之前我就談過:「你的朋友不是你的讀者」也當然「你的讀者也不需要成為你的朋友」。對於「社交苦手」的我來說,多麼渴望像某些直播主一打開直播就有一堆斗內(贊助),更希望很多天天讀我文章讀得不亦樂乎的讀者(暫且就稱為讀者吧!)每個人動動手,不求給實際的贊助,加入讚當公民幫我拍個手總可以吧?
在matters上,不能否認的:你跟馬特市的市民們有熱絡的互動,就可以獲得更多的拍手數。但更可以肯定的是:即使你不想如同使用「社群網站」上那般相互取暖的互動模式,在matters上依然會有人替你拍手。再回到方格子這個平台上,讚賞公民的拍手數也經常可見(當然不如matters)。
從一開始我非常熱絡地和matters上的網友們互動,到捨棄那樣過於同溫和互動模式,真的只專心的寫,專心的讀我想讀的、拍我想拍的,也沒有特別跟某一個作者或讀者有過於熱絡的互動,並沒有因此失去真正願意閱讀我的讀者(不為了「互動」而閱讀我的讀者。)而且讀者還慢慢地往上加呢!不論方格子或是matters。(還好後來放棄了探路客和medium,不然累死!)
這幾年非常熱愛一位作者(我的讀者應該都知道是誰吧!)我偶爾會跟他私下聊天,但會有一定的程度只談作品,或是從作品延伸出來的交談,而不過分「社交」,盡情地成為一個粉絲要要簽名、拍張照之類的。
文字創作從短篇的散文到字數多的小說,甚至是簡單的散記、簡短的評論,或者連「日記」這樣的東西,都是要花時間的,很多的討論也許可以激發很多創作的可能,但過多的社交,有時候也許會成為阻礙創作的思考。再說了,讀者(訂閱者)很多人是想看你的創作,不是想成為你的朋友啊!
如果有人因為「你不與他人互動」就不閱讀你的文字,那麼我可能會質疑自己一下:「我的字可能不夠好到被閱讀吧!」
所以,親愛的你,專心寫吧!
「使用者付費」已經是項難題了。還要去考慮「別人訂閱我,我要不要跟他有社交互動」,光想這些,怎麼寫得出來東西呢?把思考這些問題的時間拿去閱讀跟書寫,比較實在啊!
如果有一天,「不互動」就沒有被閱讀的機會和可能。那不是「你不會社交」造成的,而是你寫的東西沒有人想看啊!但如果有這麼一天,我還是會繼續寫,躲起來寫免得丟人現眼XDDDDDDDD
當然,謝謝所有所有因為我的創作而站向我身邊的每一個人!
圖:訂閱頁面截圖
P.S
此篇寫給向我發出焦慮的某友,以及有這種焦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