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這篇我處於「想寫」及「不想寫」的進退維谷。最後還是選擇寫下來。
就在昨天,我看了德國電影《被消失的公義》。這電影是由一宗謀殺案揭發在二次大戰時期納粹軍濫殺歐洲平民,然則犯下戰爭罪行的納粹軍卻因為1968年德國憲法改革中,德國聯邦議會通過了「德雷爾法案」(Dreher Law)而脫罪,繼而造成德國司法缺失,最終觸發另一種悲劇。亦因為這場悲劇被撰寫了小說,隨後成功令德國政府正視,時任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宣布成立委員會,重新徹查與納粹歷史相關的案件。
這套電影,在如今風雨飄搖的氣氛下公映,更有種難以言喻的共鳴。儘管自從九七後,我早就預料香港整體的環境只會每況愈下,兩年前的反送中抗爭,卻將香港的司法制度推向無盡深淵。我們的聲音不僅被狠狠蔑視,一連串的政治檢控更是史無前例不合乎比例。單是非法集結,與約十年前相比,刑罰之重卻是以接近數倍計,由當年只罰款及數星期監禁但緩刑,到現在以十個月刑期作量刑點。今時今日連和理非到極點的和平示威亦都容不下,更遑論勇武抗爭被控以暴動罪,甚至由國安法生效後改控更嚴重的罪名。就算經過一輪折騰,最終獲判無罪,律政司仍然堅持持續狙擊,直到達到將抗爭者全部入罪的目的。相對一群打著愛國愛港旗幟,卻公然行駛暴力的組織及人士,甚至無視通例及紀律道德瘋狂濫捕濫暴的執法人員,最終卻獲得輕判甚至不予檢控,這種對比卻是非常諷刺......
被消失的公義,被沉淪的法治,被扭曲的良知,盡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我們不知道自己日後會否連行駛基本的公民權利都隨時被獲罪,更別遑論我們不知道已死的法治最後有沒重生的一天......
P. S. 因為擔心誤觸紅線,我無法盡情地說出自己對當前政局及社會環境的真正想法,只能邊說邊自我壓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