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女孩子來說,無論如何,初戀永遠是無法忘記的。
我們同校同系,他是我的學弟。
身高一百八,濃眉大眼,雖然身材不怎麼樣,但也不算胖。而我們興趣一樣、喜好相同,甚至連價值觀都相近,很多事都不需要說出口,因為我們有如同心電感應般的默契。曾經我以為,我們會就這麼一直走下去。
青澀的談著校園戀愛,每一天每一件事情,都紀錄在我的日記本上。
那時的我曾經說過,如果哪天我們結婚了,我一定要把我們的故事,寫成小說,做成小卡當作喜帖。
完成學業的時候,我離開了校園,我們談著一北一南相隔兩百公里的戀愛,一年,見面只有四次。
每天只靠著視訊與掛睡,維持感情--像網戀一樣。
直到交往後期,我才發現,我們的金錢觀大不相同。
特別是在飲食上。
我喜歡吃精緻、擺盤美麗,而且必須好吃的餐點。
學弟則是,覺得食物就是要能吃飽、份量夠,才最重要,好不好吃倒是其次。
(這一點,讓我真切的懷疑,他真的是美食之都長大的嗎?)
好吧誰讓我是學姐呢!
當時的我是這麼想的,更何況我們是AA制。我沒覺得AA制有什麼不平衡,畢竟在當時我的食量並不比他小。
我二十八歲的那年,他北上陪了我四天。(學弟是在自己家裡工作的,跟家裡講好就行。)
他回南部的前一個晚上,在我面前把皮夾打開,然後把所有的發票疊整齊:「學姐妳看,為了來找妳,我身上的現金全部都變成發票了。」
『你的意思是要我幫你出回去的火車錢嗎?』
「因為是來找妳,妳應該要出回程的部分。不過我都搭區間車慢慢晃回去,不會很多。」
只能說我當時大概鬼遮眼吧!
我拿了一張一千,然後跟他說:『要不,你搭高鐵吧!』
接著,他說了:「我覺得我們還是分手吧!」
這已經是交往期間,他提的第三次分手。
『這次是為什麼?給我一個讓我能夠接受的理由。』
「因為,學姐妳沒有在我的未來藍圖裡。」
『……好,我接受這個理由。』
後來他有沒有把剩下的錢還我,我不記得了,但我確定的是,他最後還是沒搭高鐵。
我哭著答應了,他提議的分手。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為了分手而哭,還是心疼那一千塊而哭。
不過,回去南部的兩天後,他又打來復合。反正這也不是第一次,所以就同意了。
到了九月,我再一次去到南部,這也是我們徹底斷聯之前,最後一次的見面。
卻發現,我們之間似乎有什麼地方變了。
我不想讓他牽手,不再想跟他聊心事。(我本來就討厭各種肢體接觸。)
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他不曾碰過我,因為他認為那是婚後才能做的,神聖的事。
他的母親,規劃著我們的婚禮。如果不在這年結婚,接著就必須等兩年了。(習俗上,逢九不能結。)
我突然開始感到恐懼。
這個人,是我必須共度一生的人嗎?
我們,真的適合嗎?
離開南部後,我決定好好靜靜、好好的想想,並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
在我們分手之後,認識老公之前,遇見了大我兩歲的深圳小哥哥,談了一場不算戀愛的網戀,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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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祐希。
用自己的文字,寫只屬於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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