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後的第一天,也就意識著春天的到來,本該生機盎然,但卻下起一場暴風雨。
經過公園時,正好是雨下最猛烈之時,我撐著傘,穿著涼鞋,小心翼翼的走著,生怕鞋子濕掉,但在這種雨天怎麼可能不濕呢?所以沒過多久,我的鞋子都被雨打濕了,正在我煩惱之際,剛好踩下一灘水窪,整隻腳都浸泡在水中,但,它帶給我的感覺卻不是噁心,而是涼爽,我一下子就愛上這種踩水窪的感覺,每經過一個,我就把腳大力的踩下去,讓它濺起高高的水花,看了心情異樣愉快。
去年也有下過如此磅礡的雨,我和同學從公車上下來,馬路都被雨淹沒,我們無法跨越,只好不斷找沒有水的地方,但是那附近不是地勢低窪,就是斜坡,每處都充滿水,最後,我們只好倒數三秒,用最快的速度衝刺,抵達“對岸”,不過,由於不斷下雨加上風力強勁,我們沒有如期的衝刺過去,而是像被困在泥濘的沼澤中,不停擺動,只能緩慢移動,到達“對岸”。
到現在,我還是會經常想起,那個在馬路邊不知所措,在思考要怎麼過去對面、和開心的濺起水花的小女孩,因為那是我最寶貴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