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艦隊事件,為1935年大日本帝國海軍進行艦隊演習時,遭遇颱風,多艘艦艇受波浪及暴風吹襲嚴重受損,造成的大規模海難。此事件與前一年發生的友鶴事件造成日後海軍造艦設計很大變革。
經過
1935年9月26日,為進行演習而編成的第四艦隊(臨時編成的番號)由司令長官松下元指揮出海。1935年當時氣象情報仍未趨成熟,艦隊卻在已預先得知青森縣八戶海域有強烈颱風之情況,仍於超惡劣海象下進行演習試圖檢驗船艦的耐波性,結果因風浪過大,以及艦體強度不足、設計時船艦重心過高等因素,造成近半數(41艘的19艘)演習船艦船體受創,船員45人死亡。
艦隊編成
- 航空母艦:鳳翔、龍驤
- 重巡洋艦:最上、三隈、妙高、那智、足柄、羽黑
- 輕巡洋艦:共七艘
- 驅逐艦:吹雪型、神風型、睦月型等多艘
損害
艦首斷裂 — 初雪、夕霧
艦首嚴重毀損 — 睦月、菊月、三日月
艦首龜裂變形 — 最上
艦橋壓扁睦月前飛行甲板損傷 — 鳳翔
艦橋毀損 — 朧、白雲、菊月、夕月、龍驤
艦體龜裂 — 曙、叢雲
艦體中央鉚釘變形 — 妙高
艦尾嚴重毀損 — 潮
調查
事故調查由野村吉三郎大將為首成立調查委員會。
當時新造艦艇大量以電氣焊接方式造艦,工時較短,但強度較鉚接不足,傳統是以鉚釘固定接合,稱作「鉚接」,技術亦較純熟。
因華盛頓海軍條約,限制各國艦艇排水量,為了確保戰力,艦艇裝上過量武器,忽略艦艇適航性及結構強度,造成重心過高,波浪復原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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