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us Premium」是方格子(vocus)所推出的一對多訂閱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支援創作者自由選擇加入以及使用者一次訂閱授權加入本服務之創作者文章內容,同時支援金流、授權文章內容管理等功能服務。透過本服務內容,創作者能透過相較於門檻較高的出版專題訂閱以外,另一種更多元獲得收入的管道,使用者也能透過本計畫閱讀更多不同類型的創作者文章內容。當您同意加入「vocus Premium」計畫之服務並開始使用,即表示您同意本計畫之所有服務條款規範,並對您合法生效。
提醒:凡擁有方格子(vocus)會員帳號之申請人,即具有「vocus Premium」服務之申請資格,若您為民法所規定之未成年人(即未滿十八歲),您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您對本條約的同意或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閱讀、允許或代理。
一、vocus Premium服務認知
(一)您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以及方格子(vocus)所公告之個別規範條款。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及個別規範條款(會員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智慧財產權政策)之內容。
(二)若您無法遵守或無法同意上述規範時,建議您不要使用「vocus Premium」之服務。如對相關規範有任何不明白處,您可以隨時聯絡我們,以尋求解答。
(三)方格子(vocus)有權隨時修改條款之內容,並對於任何修改都會竭盡所能通知您,通知的形式可能包含但不限於:站內通知、電子報(EDM)等,且其修改將於發布日時始生效,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vocus Premium」之服務;如您在發布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同意遵守該修改內容。請您務必定期查閱相關條款修改資訊。
(四)針對您創作的小說、散文、劇本、新聞、報導、評論、專文、攝影、插畫、影片等內容著作,您應以本網站明訂同意授權「vocus Premium」之形式提出並交付「vocus Premium」計畫,並明確指派各篇欲授權之著作予方格子(vocus),我們保證僅在本服務條款使用目的範圍內正當合理使用及刊登「vocus Premium」之著作,同時您也有權選擇隨時加入或退出「vocus Premium」計畫。
(五)您所授權的著作內容都會在方格子(vocus)網站上刊登,以用來吸引讀者訂閱付費,於「vocus Premium」計畫營運期間,方格子(vocus)有權因創作者著作內容有侵權、煽動暴力、鼓吹違法或違反個資及兒童福利等情事,審核您是否適合加入「vocus Premium」計畫。
(六)我們不負責實體品項之物流作業,若您於宣傳讀者付費「vocus Premium」計畫之過程中,若對訂閱讀者承諾搭配銷售或贈送相關實體產品、樣品、週邊商品、贈品者,則由您負責對訂閱讀者之給付與出貨事宜,方格子(vocus)不另行干預。
(七)您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進行任何形式之通訊或商業往來、參與促銷活動、購買商品服務等行為,概屬您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之法律行為,因前述行為而引起之紛爭或損失,均與本網站無關。 於中華民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您均能在方格子(vocus)所提供的「vocus Premium」服務介面進行操作,不正確操作或錯誤資料之提供,產生之風險皆由您所負擔,方格子(vocus)不會主動介入處理或干涉您與網站會員間之糾紛。
(八)「vocus Premium」與「vocus 廣告分潤計畫」為二獨立服務,「vocus Premium」為創作者付費內容閱讀服務功能、「vocus 廣告分潤計畫」為創作者免費內容廣告分潤功能,其相關權益事宜方格子(vocus )皆不併行討論;同時,若創作者因同時加入二計畫者,方格子(vocus)並不會將您的「vocus Premium」內容嵌入「vocus 廣告分潤計畫」功能;若使用者付費使用「vocus Premium」服務則不受創作者是否加入「vocus 廣告分潤計畫」影響閱讀體驗。
二、vocus Premium之內容政策
(一)所有發佈於出版專題的內容,皆適用於會員服務條款中之「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與責任」,請務必以更嚴謹的態度看待您與他人的著作與智慧財產權。
(二)加入「vocus Premium」之著作內容,因已與使用者收取訂閱費用,為了避免影響體驗,不得含有任何廣告。包括但不限於:業配文、置入、導購等。若內容並無涉及商業行為,但具有「協助推廣創作者自身認為好的產品、好的商品」,建議您能夠清楚證明或舉證。
三、vocus Premium之創作者收入管理
(一)方格子(vocus)承諾於「vocus Premium」所收取之付費訂閱款,於扣除營業稅負(5%)及第三方金流服務費(如:藍星金流、Paypal等)後,固定提撥一定比例供創作者分潤。
(二)「vocus Premium」計畫營運期間之創作者分潤計算基礎採每季區間結算,其參酌權數包含但不限於:點擊數、閱讀時數、互動情況等。
(四)每季截止之隔月15號前,方格子(vocus)會將前一季度可得之分潤收入情況結算給個人頁面,您可以在「收入管理」頁面中確認每季可得之分潤收入。
(五)若單季結算之可得收入未達新台幣1,500元,方格子(vocus)將於累積至超過新台幣1,500元後,始進行匯款,以減少行政成本及頻繁的扣除手續費。凡單季或累積至上季未出帳金額已超過新台幣1,500元,方格子(vocus)將於每季結算之隔月最後一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的收入匯款。 上述「vocus Premium」計畫營運期間以季度結算之原則,本網站有權視試營運狀況決定待正式營運是否改採月度結算,一切以本網站公告為基準。
(六)方格子(vocus)將以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境內)或Paypal(境外)進行收入匯款。在不同的情況下,您可能需另外依法負擔相關的稅額,如:所得稅扣繳、二代健保,或跨行匯款手續費等。
(七)加入「vocus Premium」計畫之創作者須主動於頭像主選單中「收入管理」設定相關收款資料,並通過審核驗證,以便方格子(vocus)完成收入匯款。
【個人】 收款人本名 收件地址(用於寄送扣繳憑單) 匯款帳號(限收款人本人帳號) 身分證影本或翻拍照(可註明用途) 匯款帳號的存摺影本或翻拍照
【公司】 公司名稱 公司統一編號 公司銀行存摺影本或翻拍照
(八)若提供「個人」名義之收款人資料,方格子(vocus)將以勞務報酬中之9B稿費形式申報所得稅。 當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20,000元以上(含),須由方格子(vocus)代扣所得稅10%及二代健保2.11%。
(九)若提供「公司」名義之收款人資料,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為法人之營業利潤,公司應開立對應實際收入金額之三聯式發票或電子發票予方格子(vocus)。
開立發票標準:當月報表實際收入金額,並已含稅。 方格子統編資訊: 公司名稱: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944134 品名:內容產製
寄送發票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178 號 5 樓 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部 收
(十)非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收款人,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5,000元時,須由方格子(vocus)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就源扣繳20%所得稅。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5,000元以下者免予扣繳。
(十一)以多人共筆形式加入vocus Premium計畫之創作者帳號,方格子(vocus)將以申請個別帳號收入管理之創作者作為唯一聯繫窗口,並以其會員時使用之e-mail作為聯繫管道。多人共筆之創作者帳號,需確保與該帳號之所有共筆編輯與共筆作者在管理上達成共識,若有任何收入匯款與稅務等糾紛,均與方格子(vocus)無關。
四、其他
(一)方格子(vocus)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任何權利之放棄。
(二)本服務條款之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如有違反以上相關規範,或侵害本網站權利之情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追訴與求償之權利。
(四)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如有違反相關規範、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因而衍生或導致第三人向本網站提出索賠或請求時,方格子(vocus)會以最大之善意與誠意,共同協商妥善處理之。惟若處理後之結果,我們仍然因此而遭受損害,您應負責承擔該訴訟,並賠償本網站、代表人、員工或其他被訴之人之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民事賠償、刑事罰金、行政罰鍰、和解金等)。
五、一般條款:
(一)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因本服務關係而生之爭議,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或智慧財產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方格子(vocus)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