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事故後,通常會先以初判表來做為責任釐清的依據,但是究竟要怎麼申請初判表?初判表就等於是最後的結果了嗎?讓智邦法律事務所為您整理初判表的申請方式、並為您詳細介紹初判表,並分析初判表與車禍鑑定報告有什麼不同。另外,如果你對於初判表的內容有疑慮,我們也會為您介紹要如何提出異議,或是對不公平的結果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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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初判表是什麼?初判表有什麼用途?
「初判表」只是一般熟悉的俗稱,它的正式名稱是《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當車禍發生時,警察必須到現場做例行上的紀錄與蒐證,除了要求當事人做筆錄之外,也要將現場的所有情況做成調查報告,而警方也會簡單扼要的針對肇事原因與資訊寫下初步的判定結果,也就是所謂的初判表。
警方製作的車禍初判表,有現場的照片、圖文、雙方筆錄及相關證據,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且會列出警方針對
肇事原因與違規的初步判斷,因此較能作為
民事求償、和解或保險理賠時的
重要依據!
初判表與車禍鑑定報告有什麼差別?
1.初判表(免費)
初判表上有當事人及
車禍的相關資訊,以及承辦員警針對
車禍肇責或違規行為的初步判斷。但因為初判表僅為警方初步做出的判斷,並非司法單位的判定結果,因此初判表只是用來做為一個參考用途,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2.車禍鑑定報告(需自費3000元)
車禍鑑定報告為「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針對該車禍開會討論的結果,而鑑定委員多半具有
更為專業的背景知識,因此鑑定的結果更為客觀,通常會具體細分
車禍的主要、次要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作為
法庭上的證據時,通常比初判表更具有公信力,有機會推翻掉初判表的認定結果。
車禍初判表申請流程有兩種
初判表的申請方式可以分為「現場申請」與「網路申請」兩種。若要親自到現場申請,依照車禍現場警方開給你的「登記聯單」下方會有指定的地點申請,另特別提醒,登記聯單是警方到場處理的證明,也是申請保險理賠重要的正本。而初判表的申請流程如下:
1.現場申請
- 申請人須為車禍的當事人、代理人或利害關係人。
- 填寫初判表的申請書後,寄送或親自到現場辦理。
- 申請人收到電話、簡訊或E-mail通知後,即可到場領取。
*貼心提醒:申請人現場領取時,務必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若申請人不是車禍當事人,還需要附上當事人的委託書才可以領取。
2.線上申請(須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才可線上申請)
- 上網搜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
- 點擊「交通事故申請系統- 內政部警政署」
- 再點擊「交通事故案件申請」
- 依照頁面內容完成勾選後,按確定送出
- 依指示填寫相關資料,以及欲申請的資料(可複選)。
- 系統會顯示申請編號,若有填寫E-mail則會發送申請通知到信箱。
- 收到初判表完成通知後即可取件。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怎麼辦?
如果對於車禍初判表肇事判斷結果有意見,您除了可以向承辦員警
提出異議,讓警方判斷是否能更改之外,也可以在事故發生日起半年內內,帶著現場圖及照片自費3,000元台幣,向「
各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
車禍鑑定報告,以便清楚各自的肇事比例。通常比起初判表,法官比較願意採信鑑定報告的結果。如果雙方要自行協商
私下和解,在賠償金額上也能作為參考依據。若對車禍鑑定報告還是不服!也可以詢問
專業人士,試圖找出其它警方可能沒調閱到的監視器或
其他證據,向法官請求「再次申請鑑定」。
車禍私下和解沒報警會怎樣?
車禍事件最怕就是有個萬一,或是遇到略懂「
遊戲規則」的人,因此最基本的就是不論車禍多輕微,一定要打110報警,讓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掛電話後要立刻
拍照存證,如果可以就千萬不要移動現場。太多人被哄騙說不會追究、或是趕著上班要求私下和解,結果因此
被誣賴成肇事逃逸,甚至被扭曲事實背負傷害刑責。
如果牽涉到較昂貴的進口車或是有人員傷亡的情況,做筆錄前建議要找懂法律可信任之人,或事前尋問
法律人士,謹慎回答警方的每個問題,因為筆錄會成為往後重要的
證據,有時候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或是當事人各自和解時,常常有聽起來沒問題,事後才發現在挖坑給你跳、要你賠,我們很多案例都這種時候才來詢問,本來能挽救的權益更多,甚至都不用請律師,卻已變成棘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