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古人秉燭夜遊,良有以也。」
李白筆下春夜宴,是浪漫的、是豐美的,是令人醉心的。
然而真實夜遊臺灣山林,是必須敬畏的,有幾項禁忌:
1)夜遊前,必須準備線香和金紙,祭拜四方。(告知四方鬼神,即將踏入其領域,事先拜碼頭知會一聲。)
2)山裡不能喚真名,必須叫代號。(鬼怪知道名字後,會呼名勾魂魄。)
3)前行時,手電筒必須微朝地面,不可直射,否則鬼怪藉由光線,直接跳往眼前嚇人。
4)不可拍他人肩膀,會拍滅其三昧真火。民俗說法,三昧真火位於人之頭頂和雙肩,即三魂所在,一拍則一滅。當三昧真火全滅,陽氣盡衰,鬼怪便不怕,能輕易奪走靈魂。
5)當「某物」拍肩膀或叫喚時,絕對不回頭,因為可能是山中狐狸或精怪之類,一回頭,便被鎖咬喉嚨,斷頸死亡。
6)配戴匕首(未經申請的刀槍械器在臺灣屬嚴重違法),進入山屋過夜時,將匕首豎直插於門口,相當結界概念,夜半不論聽到任何呼救聲、哭泣聲,絕對不能走出門口。因臺灣多數山屋,都具備給山難者停屍的功能,甚至會擺放山難者遺像。活人和亡靈同處一室,必須用匕首劃分陰陽。
硝梟十六歲時,曾領隊幾名同學入山屋過夜。當時分成兩撥人,居住相隔五分鐘路程的兩山屋。硝梟這屋五人,另一屋六人。印象十分深刻,另一屋不知為何搬動屋裡床鋪,發現一條被藏於床底的秘道,他們派一人來叫,硝梟知情況不妙,趕了過去。床底不僅有秘道,三邊床腳還壓著纏繞細紅繩的紅包,忙問誰動過紅包,那六位同學卻不敢說。
相信朋友們猜到了,有一項禁忌,路邊紅包不能亂撿,那是「相冥婚」。山屋裡的紅包當然也是,但為一種更神秘難破的玄術:壓三邊床底,象徵人生不協調坍塌;紅包纏繞細紅繩,代表糾纏不清。
當時硝梟推測設這局玄術的人,長期留在山屋附近窺伺。為避免下一組人遭殃,便想了一個辦法,將隨身攜帶的肉品,經過燒烤,暗藏於屋內各處,引野獸進入食用,那麼待其他人進入,聞到野獸腥味和肉品腐味,就會捨棄不住。
後續狀況,不便多言,總之不是好事,他們紛紛轉學。
十六歲的一個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