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懂得男女之間,約莫是國中的年紀。會欣賞跑步很快,很帥,很高的學長。運動會時,會跟同學們,一起為了學長跑過自己班級前大聲尖叫歡呼。然後覺得莫名開心興奮,即使那學長連個正眼都沒瞧過我們一眼。卻還是可以因為經個那間教室前,或是因為他跟其他同學經過了自己教室前,都可以感到自己的心臟因為緊張卻又興奮的原因,而強烈跳著。是那種,所謂butterfly in the stomach 的感覺。緊張,興奮,不知所措。後來明白,原來那種感覺,是喜歡,是心動。看見了,就可以開心整天,見不著的時候,朝思暮想地何時他會出現?那個還是小女生的自己,所懷抱著的情懷現在想來還是覺得單純可愛。在成長的那個年代,都是一直純純地單戀暗愛著,膽子大點的,會在那個時期就開始男女之情。至於那個在小時候被迫長大的自己,從原本充滿愛的自己,想要一直被愛的自己,是到了十八歲才開始邁向真實體驗男女之的路。
準備重考的打工時期,認識了一個休學一年,小自己兩歲的男孩。而自己,也才是那個剛考上機車駕照的年紀。在準備著重考二專的前期,想要靠著自己打工將補習費付清。於是乎,從那個時期開始的打工生活,也開啟了自己感情上的不歸路。天真如該有的十八歲的那個樣子的我,而L卻有著比我還成熟的想法與行為。還記得,那個年代若要去個KTV 是得花不少打工費的,記得我們去唱歌的那個晚上,他還唱著劉德華的忘情水,手輕輕握著我的。他還在唸高中,卻抽著煙,打著工,除了我們一起打工的地方,還在便利商店做著大夜班。曾經,因為思念,他請同學騎著摩托車,在深夜將半夜偷跑出門的我,接去他打工的地方見面。即使只是他從背後輕輕地環抱我,都能感到安心,開心,溫暖。手上,還戴著,媽媽給他的戒指。後來分開後,也還給他。我們的,純純的感情,很短命。至於多久,自己不曾記得,只記得,第一次在照鏡子時,看著自己沒有情緒的臉,眼睛卻流下眼淚。第一次的心痛,原來是那個模樣。他說他喜歡的,是學校的同學,對我,是抱歉的,是一時的。那個時候的自己,也很賭氣,請他的同學轉告,請他自己好自為之,好好地去追求那位他心裡想要的女孩。然後,自己忍受失去的痛苦。
後來的我,彷彿習慣了離去。不論是自己選擇走開,或是別人的離去。從不勉強對方留下,也從不勉強自己留下,除非自己願意。後來,又認識了C,在第一次交出身體後,又是相同結果,他愛著的,是別人。自己好像,都成了別人的第二選。陷入這樣的迴圈,也不怪他們。因為,不留戀,是我的選擇。談著每段以分手為出發點的感情,只想好好珍惜當下戀愛的我,到現在,仍舊如此。是因為,知道那些人,不會陪我到永遠,我要的永遠,他們給不起。與其如此,倒不如,等待。等一個,懂得的人,會一起走向終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