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肺癌現在有許多藥物可以選擇,主要是以標靶藥物為主,醫師表示,臨床上晚期肺癌患者治療方面,還是希望以延長標靶藥物使用時間為主,所以醫師在制定治療策略時,多半會考量接續治療的重要性;根據最新的全球研究分析顯示,若以第二代藥物接續第三代藥物治療,整體存活期可以拉長將近四年。
不到五十歲的陳小姐,確診時就已經是肺癌轉移至腦部,而且在淋巴節也發現不少癌細胞;經檢驗找到了EGFR突變,因此,醫師開始使用第二代標靶藥物治療,病情控制得不錯,兩年後在復發的腫瘤切片上發現帶有T790M的突變,得以接續第三代標靶藥物;目前為止,陳小姐服用第三代標靶藥物已經一年半,病情仍在穩定控制當中,從接受口服標靶藥物治療開始到現在,腫瘤無惡化的時間更長達三年半以上。
義大癌治療醫院內科部部長魏裕峰表示,目前晚期肺癌治療主要是以標靶藥物、化療、免疫治療為主。根據統計顯示,台灣肺癌患者有七成都屬於非小細胞肺癌類型的肺腺癌,其中有近六成帶有EGFR這個驅動基因;若使用標靶藥物治療,對晚期肺癌治療有效率可以超過七成,腫瘤控制率更可達到九成。
魏裕峰醫師進一步指出,目前晚期肺癌治療藥物選項多,醫師在制定治療策略時,還是會以拉長腫瘤控制時間為考量。以陳小姐為例,就是先使用第二代標靶藥物後,再切片檢驗出帶有T790M突變,就能接續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統計顯示,在第一線使用第一、二代標靶藥物後,大約有約六成的患者,可以進一步接續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
魏裕峰醫師提醒,雖然不是所有患者都可以接續到第三代治療,但晚期肺癌患者最希望的還是可以拉長藥物使用時間,讓腫瘤可以得到比較長的控制,治療前一定要詳細與醫師進行討論,找出最適宜的治療方針,積極配合治療,一定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