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點五分。
正好可以將事先藏好的鵝毛筆拿出來振筆疾書。
楠西心想。
先說好,這不是“偷”,而是“借”。
自從父親因病去世,家道中落變賣物品抵債之後,她便沒有足夠的財力再去購買珍貴的文具和書籍了,包括那一只心心念念的鵝毛筆。
所以和母親一同入住布利茲府中幫傭的期間,當屋主女兒的書桌上,出現了那只同款的鵝毛筆之時,楠西的腦袋裏,動了不該動的心思。
畢竟她已經好久好久沒有品嚐到書寫文字的滋味了。
天可憐見,只要一下下就好。
楠西最初的想法是只要“借用”那麼一次就可以了,誰承想,那一次之後的食髓知味,伴隨貪念而來的是無止盡的下一次,還有下下一次。
一轉眼,就過了整整六個月。
利用打掃時間私下偷筆,在夜深人靜振筆疾書,隔日清晨再將鵝毛筆歸還原位,這般偷偷摸摸的日子,她苦撐了大半年,每天起早貪黑地寫,寫那些早已深植在腦海內的故事和天馬行空。
楠西之所以那麼努力寫稿還有另一個原因。
因為她內心深處還存有一個作家夢。
倘若不是在外出的期間偶然瞥見雜誌上面的徵稿啟事,某人也用不著如此費事了。
當初,如果不知情也就罷了,既然知情了,那就要抓緊機會努力寫。
她就抱持著這樣的覺悟投了稿,耗費不了幾日的功夫,楠西發現自己的稿子雀屏中選了。
興許是受了幸運之神的眷顧,發佈在雜誌上的連載小說越來越受世人的矚目,她的筆名“韋伯·羅伯斯特”成為人盡皆知的存在,就連小說的劇情也是芸芸眾生茶餘飯後的談資。
所以近幾日,楠西就連走路都有點飄飄然的感覺。
只可惜,這樣的幸運只維持到她的秘密被戳破的前一刻。
依舊是老樣子,完成了稿子應該完成的進度之後,楠西躡手躡腳地將鵝毛筆放回原來的位置。
“竊取主人的私人物品,不是一個好女僕該有的行為。”賽巴斯汀的嗓音在她的頭頂上響起。“布利茲府上不需要一個手腳不乾淨的下人。”
俗話說,一個人的好運是會用光的。
這句話果然言之有理。
楠西當下只覺得自己死定了,一臉蒼白無血色的模樣,嚇得不知該作什麼回應才好。
對方不是什麼泛泛之輩,而是布利茲府上一流的首席執事,大夥兒都說寧願得罪一個街頭流氓,也不要得罪賽巴斯汀,因為沒人能夠料想到,他的腦子裏有多少種整治別人的法子。
所以工作的時候,每個人都是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在當差,深怕一個不小心,就會被賽巴斯汀揪住錯誤不放。
以他在布利茲府上任職的資歷,添上又是主人的多年心腹,說白了,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存在。
誰會笨到閒來無事去招惹那個危險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