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中的孩子 Children of the Mist
紀錄片
導演:HÀ LỆ Diễm
年份:2021
產地/語言:越南/越語、赫蒙語
目錄
一、宿命
二、拍攝者與被攝者
三、兒戲
四、賦予和剝奪
五、陽具
一、 宿命
「我知道那天總會到來」,導演簡的旁白像是宣示著她的預言,語畢,濃霧隨即像大浪一般襲來,吞沒山巒,鏡頭緩步走入霧中,如夢似幻,於是時間回溯至三年前,導演試圖讓觀眾見證預言與宿命的糾纏,我們所見的一切都只是為了看見那天的到來,每一場、每一幀,無論是歡快的抑或是沈重的,無不都在嘶吼著倒數,主角琪緊捧著她的希望,一一細數而來,看似生機盎然,實則了無生機。赫蒙族人的慣性酗酒,讓酒精麻痺了他們的感官,而「搶婚」對鏡頭的染指,也使我的價值觀逐漸被麻痺,我靜待那天的到來。
北越赫蒙族(又稱黑苗族)一直以來保有搶婚習俗,像是一把懸在頭頂的鍘刀,隨時會斷送少女的餘生,將她們囚禁在非自我意願的婚姻牢籠中。身為局外人,導演與你我皆知道這件事,無巧不巧,身為局內人的琪也知道這件事,所以她早在12歲之齡便下定決心要讀很多書,賺很多錢,帶著成天與她相愛相殺的母親遠走高飛,去見識牢籠以外的世界。
然而宿命是宿命,琪想逃避、想掙脫,卻如何也無法逃脫,有無數雙手纏繞著她,有形的、無形的,她逃到學校卻被母親捉了回去,躲在家中卻被男方家人綁了出去;她想出淤泥而不染,但早在電影前段,在一場田裡的嬉鬧中,泥巴已藉著眾人和她自己的手沾染了全身,也沾到了鏡頭,在場無一倖免,這便是宿命,是那些手將琪拖入深淵。
但宿命的安排僅限在女性身上嗎?旺在訪談中便有提到,如果娶了琪的話,他會很快樂,如果遭到拒絕,那他便不知道自己往後該何去何從,前一年因為家中窮困,他早早就休了學,於是現在,搶婚成為了他唯一知道自己該做的人生目標,旺與琪其實彼此並不相愛,只是琪恰好在這個時間點出現在旺的視野裡,當旺在搶婚當下緊抓著琪的腿不放時,想必也是想努力抓住自己僅有的希望吧。
所以,搶婚並不只是赫蒙族女性的宿命,也是赫蒙族男性的宿命,是掛在山頭的一輪明月,照亮著族人們應當履行的習俗,女人順從男人,而男人順從那冥冥之中操弄所有人的「傳統」,但這到底是習性,還是偽造的神諭?就像是既得利益者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大聲宣告著的惡意,族人信奉著如此這般會讓他們好過的習俗,將女人年少的靈魂掐死在傳統、家庭、莊稼與迷霧之中。
身處迷霧中,赫蒙族人是看不清的。
畢竟身為女方家人,母親、父親與奶奶,口口聲聲宣稱不會反對、不會介入,將一切的決定權回歸於論及婚嫁的小倆口身上,卻又放任男方家人肆無忌憚地插手,女方家人成為了沈默螺旋,默許一切的發生。因為女方逃婚對赫蒙族來說是丟臉的,是不受待見的,在此「宿命」的籠罩下,父母也只能在聘禮上多作著墨,2000元、100斤豬肉、30斤雞肉與20斤酒,就輕易兌換了琪的價值。對於母親來說,這或許也是必然的結果,令母親難過的是勞動力的損失,當自己喝醉時再也沒有人可以幫她餵豬、養雞、務農,或許不僅僅是這些使她心傷,但她對鏡頭說出口的便也只有這些了。當然,同樣深受搶婚文化荼毒的母親,如同她反覆的言行舉止一般,也在傳統習俗文化與現代婦女權益互相拔河之中迷失了方向,最終只能將話語權交回當家男性身上。
而就算學校老師口中提及搶婚會侵犯法律,也顯得蒼白無力,他們僅僅著墨的點只是未滿18歲不能結婚,而不是非女性自願成婚有犯法之虞,當然,在天高皇帝遠的北越山區,法律形同白紙,就像開頭有男孩提及家中種有非法作物罌粟,卻也沒人在意。宿命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法律號稱最低的道德底線,卻仍舊無法低於宿命,或許在我們眼中看來,一切都無法理喻的不合理,然而當父親從酩酊大醉中乍然清醒,嚴肅的警告琪,「你是女人,不是男人。」一切旋即塵埃落定,很簡單的一句話,卻貫徹了所有不合理,這便是赫蒙族所遵循的道德底線。
二、 拍攝者與被攝者
本片一開頭時,琪就已經對著拍攝者笑談著兩人共同經歷過的回憶,不難看出拍攝者早已與被攝者締結非常深厚的關係,也成功深入了被攝者家庭。然而拍攝者就能因此成為局內人嗎?從結局看來是不然。
當拍攝者在片尾嘗試介入旺與其家人綁架琪時,遭到了多方阻攔,不僅僅來自於男方家人,琪的奶奶也將拍攝者攔在一旁,當下不免讓人懷疑拍攝者到底是什麼樣的存在,對於被攝者來說拍攝者究竟是局外人還是局內人。
在某方面來說,拍攝者有幾個瞬間也成為了被攝者,縱使她從沒入鏡,但當她透過剪輯納入自己的情緒,讓觀眾能聽見她與被攝者對話,她與琪的母親一同哭泣,對琪表露自己的怒意,更甚至嘗試介入鏡頭前發生的事件時,便已將自己置於拍攝者與被攝者兩者交界的灰色地帶當中,自此,「拿攝影機的人」成為了一個角色,而不純然只是拍攝者,她在片中有自己負責展露的情緒與對白,同時成為導演的意志與觀眾投射的立足點。
最後我們可見,當琪在綁架末段聲嘶力竭,已經被阻攔過一次的拍攝者卻再也沒伸出援手,尚不知導演是否在鏡頭之外或是剪輯以外做出干涉的舉動,但能看出她在鏡頭所及之處,還想努力維持著拍攝者自知與客觀中立,作為導演,拍攝者不打算針對一切做出任何評斷,,以免讓紀錄片的輿論導向任何一方,縱使拍攝者與被攝者情同姐妹,但剪輯軌上的她卻出賣了自己,觀眾已經透過她展露的情緒當中看見其主觀性。
那麼,倘若拍攝者選擇完全冷漠旁觀旺強行擄走琪呢?我想起取材自真實故事的《衝鋒俱樂部》(2010)中,因拍下《飢餓的蘇丹》而被輿論處決的Kevin Carter,也是拍攝倫理關係顯著卻又模糊的案例,拍攝者到底該恪守本分到什麼程度?能否去干擾被攝對象的所作所為,拍攝者的舉止對被攝者來說是有益還是有害,如今依舊無人能答岀絕對標準。
三、 兒戲
「簡,你生氣了嗎?」琪問。簡是生氣了,氣琪把搶婚前的鋪陳當作兒戲,不僅琪,整體赫蒙族都把搶婚當作兒戲。
起初,琪向女孩們提議玩遊戲,她們口中的遊戲就是從小耳濡目染而來的,模仿自搶婚的遊戲。這也透露了對於整體族群來說,相較於其他文化對於婚嫁的異常重視,赫蒙族人在搶婚與婚嫁上是當作兒戲一般的。搶婚儀式中,不管是雙方家人的迂迴或是女人的無助掙扎,對於即將面對搶婚的這群女孩來說也不過只是遊戲的一環,她們對於自己必須非出自自我意願嫁作人婦是無實感的。
男人的立場則更加放肆,父親時常酒醉後笑著說:「我要綁架你(外來的拍攝者)給我兒子當媳婦」,在劇情後段還作勢伸手要拉拍攝者,不得手後就轉而去找琪的同齡玩伴,而該玩伴卻將此當作嬉戲,便能看出搶婚文化在族群內是多麽根深蒂固。如果族群對於外來者都能如此放肆,也不難想像族群中的模樣了。
當搶婚真的發生,男方的女性家人始終都在嬉笑,彷彿琪的掙扎只是女孩子的小打小鬧,只是一種女方的假作矜持,因為所有赫蒙族的女子都是如此走來的,,對她們來說這是再也平常不過的流程,大家都只是走個過場,結局都一樣,在異性戀父權主義的世界中,母女的關係代表著傳承,也構築成了我們眼中的共犯結構。
回到片頭,琪在曾經與玩伴們玩搶婚遊戲的山岩上黯然落淚,拒絕了搶婚,宣告著少女時代的落幕。就像她描述自己姊姊的語句一樣。,
「她只是想玩,但她的童年卻已然結束。」
四、 賦予和剝奪
導演曾在TIDF的訪談中談到,在女性被搶婚後,若婚姻不甚圓滿,還可以抱怨,將責任推卸給自己的被迫,這或許也是琪的父親在與母親吵架時提及,就算琪的母親在外面跟人有染,自己也不多作文章的緣故。但如果今天是自由戀愛的話,所有過錯都是女性咎由自取。所以導演表示,搶婚間接賦予了女性在婚姻中的些許權力,縱使這些權力在我們看來微不足道,甚至難以苟同。
而那些拒絕搶婚的女方與其家人,則有可能在事後遭受他人的不待見與排擠,而琪的弟弟也可能因此被剝奪搶婚的權力,因為他的姊姊拒絕服從搶婚文化。
這就是這個文化的面貌,還有許多因素在左右著女方及女方家人的決定,難以啟齒,卻也不足掛齒。這也是導演試圖藉由旁觀者的視角與映後訪談來為女方家人發聲的原因吧。
五、 陽具
此處的陽具係指在文化上有威權的人,我想說的是,在攝影機鏡頭尚未進入赫蒙族時,族中的男人與其遵守的傳統就是陽具,他們相輔相成,在村落中佔有威權,進而統治整體族群。然而當拍攝者手持攝影機鏡頭進入赫蒙族時,攝影機鏡頭也成為另一個外來的,與男人相對立的陽具,這導致兩個不同的陽具互相爭奪著對於族群女性的統治權,而這些遭受波及、被爭奪的女性則陷入茫然無措,不知該跟從哪一個陽具,與生俱來的價值觀告訴她們應當遵守傳統陽具,而身為受壓迫女性的身份又告訴她們要遵守攝影機陽具,從而造成近似於琪的母親的行為舉止反覆無常,一方面要琪回家面對自己造成的後果,一方面又對即將失去琪感到痛徹心扉。
最後,琪的短暫解脫也並非出自於村民思想上的更新,或是族群女性對於自我意識的覺醒,而是傳統陽具在爭奪統治權時的短暫失利,讓琪得以獲得喘息的空間。一旦攝影機陽具離開村落,再次剩下傳統陽具在族人視野中時,淤泥便又將無可避免地蔓延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