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人進到一間公司,只是靜靜地坐在那裏,呼吸著公司裡的空氣,旁邊的人都還沒發現他到底是新來的廠商還是新來的員工,就有一件事情悄悄展開了,就是「工作年資」開始計算了,工作年資從「受雇之日」就自動開始計算了。
隨著工作年資的展開,有件事也安靜地但深刻發生著:工作年資對勞動條件的影響,在部分議題上,我們假設隨著年資累積,員工涉入的業務量更多、類型更多、熟悉度更高,人際連結較廣較深,對公司的貢獻度更高(不論事實是否如此),年資高的同事可以比年資低的同事享有幾項好處,當失去他們,雇主承受的成本也較高。
法律上的措施是設置來保障雙方權益的,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雇主要不要優給、如何給,則是公司制度面問題,先不討論。
工作年資會對勞動條件產生的影響:
一、 資遣(非自願離職)、離職預告期間。
這麼早就談資遣、離職,因為工作年資只要滿3個月就有預告期間10日的規定,是所有重要規定中年資條件最短的,其次是滿1年預告期間20日,及滿3年預告期間30日。
二、 特休假日數。
工作年資滿6個月始有特休假,至未滿1年,有3日,其次依序為滿1年7日,滿2年10日,滿3年14日,滿5年15日,再往上加,則是每多滿1年,給1日,最多累計至30日止。
三、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工作年資須滿6個月。
但是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兩年),可不計入工作年資。
四、 計算資遣費(還在試用期也有領資遣費的權利)。
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依比例發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資遣與離職不同,屬於非自願離職,理由可能為公司方面的問題,如歇業、重大虧損、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改組轉讓等,或是員工的狀態及條件不適宜,其中較值得注意的是,如發生職災醫療終止後,經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而中止勞動契約也要發給資遣費。
五、 勞工退休金給與。
工作年資15年內,每滿1年給2個基數;超過15年,每滿1年1個基數。
六、 勞工退休金給與方式的選擇權。
工作年資未滿15年,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七、 身心障礙者年資等項目列入申請獎勵。
八、 可能造成同工不同酬。
如其他條件相符狀況下,因為年資不同,而領受不同薪資待遇沒有不合理。
了解「工作年資對公司日常運作的影響」的一般假設,有利於我們熟悉內容,遠離死背及鬧心,遇到類似但本質不同的議題,不會在廣泛的勞動法議題中迷失,希望大家日日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