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 P2P借貸產業

2023/06/08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P2P 借貸(英文: Peer to Peer Lending) 應可說是金融科技中其中一個最大的產業,不僅受投資金額最高,其中更已孕育出了不少上市公司以及獨角獸。
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P2P借貸成為金融科技中的顯學,2014年2月的經濟學人月刋,還曾以 「P2P 借貸-没有銀行的金融」 “P2P Lending –Banking without Banks”為封面標題,暗示其可能成為取代傳統銀行的新金融模式。
然而,去年的中國P2P爆雷事件又令人擔心,但不可諱言的,它在全球每年仍以高速成長 (未來5-10年仍維持約50%的年成長率)註一、二、三,也迫使銀行進行了改革, 它更是金融科技中最大的次產業,談到FinTech卻不提P2P借貸實在說不過去,我們今天就來做點簡單的探討。
根據投資百科Investopia 中對P2P借貸的定義:P2P借貸是讓個人(個體)跳過中間人-金融機構,直接由另一個人(個體)取得借款,而協助完成這樣交易的網站就是P2P 借貸平台,也成為另類金融。
Investopia”Peer-to-peer (P2P) lending enables individuals to obtain loans directly from other individuals, cutting out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as the middleman. Websites that facilitate P2P lending have greatly increased its adoption as an alternative method of financing
一般民眾其實對金融這事,往往覺得很專業、很複雜,但要了解這兩項制度上的區別,就應該了解業務模式的差異,特別是其中資金來源,是否是放款資金後的受益者,相關比較如下表:
業務模型架構比較表:
借貸金融行為銀行(中間人金融)P2P 借貸 (直接金融)–    法源民法消費借貸民法消費借貸資金來源出資人(存款人)出資人–     借貸企約貸方當事人銀行 與 借款人出資人 與 借款人借貸利益收取者銀行出資人–     借貸風險承受者銀行出資人借貸利率定價者銀行平台借貸對象決定者銀行出資人
兩個方式幾乎完全雷同,唯一的差別是透過銀行中間人金融時,中間人也就是銀行取代了出資方成為借貸當事人,也自然成為利益收取人。然而這樣的轉換也引發了以下角度的討論:
  • 正當性
從上表列示後,很容易的發現,完成借貸行為時,貸與人將其本身所擁有之物品或金錢交付借方,因此以約定利息或報酬,就行為公平正義上是合理的。然而透過銀行制度,其進行借貸行為之資金來源卻不是其本身的,也引發了 “無本生意”聯想與討論,而銀行拿了存款人的錢,雖然美其名是「存款」,但實際上並不是存起來不動,而是立即放款給他人創造利潤。
這個話題更是在金融海嘯時被拿出來探討,認為銀行並未明白地讓存款人理解其收了的存款之後的用途,更別提以此存款做放款本錢後的大利潤,這也使得銀行這中間人做為受益者是否有正當性挑戰。反觀P2P借貸平台只擔任媒合及利率定價的角色,反而讓出資人拿到實質借貸利益,似乎對於借貸這將利潤回饋給出資者的行為而言,更有正當性。
  • 公平性
同時,在中間人銀行借貸中,銀行同時是受益者,也是借貸時利率高低的定價者,換言之,對於以賺利差為業的銀行來說,當然希望放款利率越高越好,存款要付的利率越低越好,這樣才能利潤最大化,於是這樣的銀行金融一定會對借錢者的利率不公,儘管國際金融協議如巴塞爾條款不斷要求銀行要以風險來訂價,不可以為了銀行利潤而不公平的對借款人訂出高利率,但卻難有成效,因為畢竟違反了中間人金融的商業本質。反觀P2P 借貸中,由於平台不參與借貸,使得其做為利率定價者,也顯得更為公平。
  • 利害衝突
再來,銀行制度中銀行既是定價者又是利益收取者,很明顯地,銀行為了自身利益變多,自然而然會希望放款利率越高越好,不會對借貸對象給予公平的定價,更不會想讓借款人知道他的信用價值,自然產生了利害衝突的問題; 對照P2P借貸模式,反而切割了受益人與平台的角色,反而能明白的進行了利益規避,不會造成利害衝突,這也是為什麼全球認為P2P借貸會對借款人來得較公平也較透明,利率會比較低。
  • 決策參與權
最後,對於放款對象決策在兩個模式中的差別,出資人是完全可決定還是完全不可決定,這也彰顯了另一個重要的公平透明原則,在銀行制度下,只能靠金融主管機關的監督銀行(然而銀行詐貸案及違反利害關係的放款案仍層出不來),出資人完全没有任何權利可以參與知悉其資金的使用,而P2P借貸則完全由投資人自行決定放款對象,完全強化和補足銀行制度的缺點,也因此不少人稱P2P借貸及類似的金融科技是一種金融民主化運動註八。
相關的討論特別在在金融海嘯後出現,傳統的中間人金融制度被認為是金融海嘯的罪魁禍首,隨著網路資訊的發達,也助長了對傳統中間人金融制度所衍生的問題的探討,P2P 借貸因此被認為最能解決傳統金融問題的新金融模式,也在正當性及公平性上被認為顯然優於傳統金融,更重要的是,特過科技的力量,不論城鄉差距,商業或者農業,多數民眾的資金需求,在没有銀行普及的地區也可以被協助,因此在聯合國下之相關組織都正向得鼓勵相關的發展與應用,也期望藉此達成普惠金融的結果。
但又為何中國P2P 會爆雷呢?事實上中國的P2P 借貸絕大多數雖然用了這名詞,但卻行中間人金融之實,中國平台為了競爭,全部都走平台先行放款給貸款人,力求快速核貸放款; 而為了競爭投資人,還有不少都有保障收益的做法; 同時平台為了利潤,大賺利差,於是中國的平台成為没有傳統銀行之牌照中間人金融平台; 而其中更不乏平台本身就在進行詐騙,用假貸款案件來大量吸金,所以爆雷也不令人意外,但因為他們用了P2P借貸之名而讓全球的P2P借貸蒙塵。
撇開中國的特例,放眼全球,就會發現這個新機制正在協助世界悄悄的改變。知名的Kiva是公益借貸平台,讓全世界的人可以免息借款給第三世界國家的人,美國的SoFi是有名的專作學貸的借貸平台,印尼的Crowde和iGrow 則協助農民或農牧業者,協助中小企業或者個人的借貸平台為最大宗,目前很多都已成為上市公司,美、英、法、德、瑞士、瑞典、芬蘭、荷蘭等,均有上市的P2P借貸公司,台灣也有了近十家業者,例如信用市集等。
然而這些新金融也都還在持續演化中,全球第一家的P2P借貸平台ZOPA前年也去申請了一張純網銀的執照更在最近再加碼拿上全執照的銀行牌; 而美國上市的LendingClub也去買了一家小型線上銀行,或許P2P借貸目前看來還無法取代銀行,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P2P借貸持續的發展與演進,它絕對會帶動金融的翻轉與改變,更會隨著數位經濟的發達,而不斷的改變,而最大的贏家絕對是一般民眾!
註一: 全球P2P借貸市場量 2016-2022 預估成長量能:Allied Market Research
揪啾有觀點
揪啾有觀點
瑞保網路科技(LnB信用市集)創辦人暨執行長,台灣金融網路科技教母。於消費金融領域二十多年,最後接手遠銀個人事業群,推出多項創新金融服務。現在投入Fintech產業,以創新推動台灣金融科技發展,讓民眾享受公平、透明、互利的價值。對金融體系、政策與世界趨勢有一手的觀察與洞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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