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長得像任賢齊,我們在我大一升大二那個暑假相遇,我都叫他小玫瑰。
大學時期的朋友,必定一看就知道我在說誰,畢竟小玫瑰這三個字,是我人生中一個太過具有份量的icon,深刻到我身邊的人似乎都陪我談了那場戀愛一樣。
19歲的我,喜歡上那朵鮮艷欲滴的小玫瑰,總是忽視他全身的尖刺,我努力地想要緊握在手中,直到手掌中的血液潺潺流出且傷口遍佈腐爛,我都不想放手,明明沒有那麼多的能耐和底氣,卻任性的揮霍自已日漸虛弱的靈魂。
我還記得,他在遇到我的第三天,就把MSN名稱改為「是否遇見對的人」。
他不是我的初戀,但是我第一個男朋友,我對他一見鍾情,要是沒有遇見過他,或許我當時荒腔走板的人生,也不至於被催化致那般搖搖欲墜。
但重來一次19歲,或許還是想遇見他,還想看他黝黑粗糙的臉龐,老成的臉孔配稚氣的笑容,笑起來會亮的眼睛,聽著他滿口不負責任隨意編造的謊言,看著他坦承自己的懦弱與貪心,看他在我房裡抽菸的模樣。
我為了他,房裡有他專屬的菸灰缸。
看他吐著煙圈微瞇著眼、靠在窗台邊回頭望向我的神情。
小馬哥都沒那麼帥。
我最完美的第一次約會,是與他在天母的一間歷史悠久的西餐廳,晚間在附近散步,途中經過一間小店,在巴西夾腳拖剛開始流行的那時候,他買了一雙Ipanema的鞋子給我,我至今都覺得那雙是我擁有過最美的夾腳拖。
第二次完美的約會,在新店碧潭吊橋邊希臘風的餐廳共度晚餐,我們在戶外露天的座位用餐,他抽著紅色萬寶路,穿著Timberland的靴子,斜靠著木頭欄杆,瞇著眼睛看著我,晚風吹來,他的眼睛裡彷彿有許多話要說卻沒說。
其實他很會挑禮物給我,他總是能挑中比我自己挑還更適合我的飾品給我。
他同時看見我的驕傲及不自信,看進我的靈魂深處。
不過我倒是一直都很清楚,他不是真的打從心底喜歡我,更多的是一時的意亂情迷,對肉體的著迷,還有青春年少的賀爾蒙催化,以及剛好我是他喜歡的臉。
他熟悉我,了解我,有時也照顧我,但不真的喜歡我的靈魂。那種疼愛,更多的是愧疚,愧咎於他知道他在利用我填補他的自私與寂寞。
我很清楚,但當時的我選擇了裝作不知道,裝作即使這樣也滿足。
但其實我並不滿足,我時常哭泣,但我當時實在太喜歡他,而無法離開。
他欺騙我,我也欺騙我自己,還欺騙其他人,其他人也欺騙他們自己。而最赤裸且諷刺的是,在這個局裡的所有人都清楚,這就是一場以愛情為名的騙局。
每個人都在騙自己,騙自己終能得償所願。
我們幾年內分分合合了幾次,我約會過其他的人,也為其他的人心動過,卻總是在他又出現時,忍不住又回到他的身邊,就好像BIG跟Carrie一樣。
不過他並沒有像BIG一樣跑遍巴黎把我挽回就是了(笑)。
直到我遇到了另一段當時很不錯的緣分,對方是個很不錯的男孩,待我用心至誠,非常迷戀我,加上我對小玫瑰也不再抱有期望,當時的我很需要一段穩定的關係,來安定我自己,於是我們很快就陷入熱戀。
再次遇到小玫瑰,我告訴了他這個消息,說今後就各散西東吧,他卻氣憤不平,直說他不甘心:「妳現在變得這樣好,然後就說要離開我,我怎麼接受?」
我不語,關掉了聊天視窗,後來也漸漸忘記了這朵玫瑰。
很多很多年以後,托臉書出世的福,逐漸看到很多舊人。
一次偶然間,我看到小玫瑰的婚紗照,帥氣依舊,沒什麼變化,身旁的新娘,也是明豔動人,我大感驚嚇之餘,也覺得這傢伙始終艷福不淺。
轉頭立馬告訴好友我看到了小玫瑰的婚紗照,朋友也跟著我大為驚嚇,一時間感慨萬千,那麼多的故事,都在我們的腦海之間瞬間閃過。
到底為什麼驚嚇,或許是時光荏然,人事已非吧。
Hey,你還記得我嗎?
如果記得,你記得我們相處過的那些事情呢?
有趣的是,在一起那麼多時光,我們從未好好叫喚過對方的名字。
我對你印象最深刻的,始終是你的笑臉,還有你抽菸的樣子,
想跟你說,雖然那幾年我們的關係一直分分合合,
但和你在一起的每個當下,我都很真實的感受到自己活著。
第一次跌跤栽在你手裡,也挺值的,
你在回憶中的可愛,稀釋掉了那些曾經所有的傷痛,
更可能是,我比當時那個只知道不停索求與討好的自己,強大了許多吧。
只想告訴你,如果哪天撞見了,我會很開心再次遇見你,
然後跟你說一聲,很高興你看起來過得都不錯。
很高興今生遇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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