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機會多難得、報酬率多高,請不要「借款」投資。
先做個簡單的定義:
一般來說,跟銀行貸款,銀行會依照貸款人的現金流、擔保品、保證人等,去評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不會借出超過貸款人還款能力的額度,因為銀行比貸款人更擔心貸款人無法如期還款,產生呆帳。
「貸款」的性質有點類似「雙贏」,銀行在確認貸款人有足夠的信用與償還能力以後,將貸款人日後會擁有的資金,提前讓貸款人使用,貸款利息則是提前使用的代價。
以上說法,先不考慮「人」主動或被動影響貸款流程、核貸標準等情況。
「借款」的性質會比較接近「營利」,重視資金利用效率,比較不在意借款人的信用與還款能力,與之相對的借款條件(如利息、還款總額、還款期限、...等),也會不利於借款人。
不要讓自己只能借款,也避免讓自己需要去借款。
貸款投資(不管是增貸、轉貸或其它貸款),若因身在其中,無法客觀了解全局而做出不當決策,至少還有一個合作者(銀行)可以協助止損,較不會讓事情失控,即便有損失,也是在貸款人的能力範圍內。
借款投資則不然,借款人借愈多代表民間貸款賺愈多,民間貸款多半巴不得借款人投資失利,好繼續借款。
並非沒有合適的民間貸款,只是數量相對來說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