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媛形芳,廣東廣州人也。舉家遷澳門以避己丑戰禍。三年而至香港。家有一兄三妹,一妹口吃,學業欠佳,何媛循循善誘弗倦、諄諄教誨不疲。
未冠,登龍虎山主修地理。初講學於九龍聖馬加利女校。逾三年,聞我校肇始,來歸,襄助方公遠吉制禮立法,位列創校八賢。時香港諸校未有設輔導組者,方公從何媛之言,首置輔導組,嘗晝講課、夜習輔導理論,春風化雨、灌育學子。
又八年,擢為副校,時有校董攻詰,謂何媛非基督門徒。方公力排眾議而保之,曰:「夫用人之道,唯才不唯親。何媛才德兼備,學思俱佳,同仁皆可證。吾等莫以『基督門徒』為度牒憑證,持之則關關通行,無之則隘隘難過,此皆自傲自高之途也!自傲自高者,固非基督之教也。」
何媛感念方公知遇,謂:「吾嘗讀古書,有云『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今悟其意也!」
何媛為副校五年,積勞成疾,患乳癌,憂愁難遣。翌年歸信基督,且得良醫治療,方展愁眉,重拾生趣。
值方公杖鄉倦勤,校董詢曰:「公去,何者可代?」
方公曰:「非形芳莫屬。」
復詢曰:「形芳患癌,能勝任否?」
對曰:「然,吉人自有天相。且有麥之遙為輔,校必大治。」
何媛聞之,曰:「雖此軛不易、此擔非輕,然背此軛負此擔者,舍我其誰?他日覓得賢人君子,可託之以此軛、付之以此擔,則吾嘔心瀝血亦不枉然矣!」遂即位,麥公之遙輔之,多有興革,恰如方公言。
何媛自思民主可貴,遂倡一人一票選舉學生會、置學生會室,興魚池花圃,始創「尋根團」訪佛山、修《花花中學校史》,鴻篇鉅製,至今無匹。
何媛果行育德、納諫如流,任人各盡其才,協和眾師、親睦諸生。凡遇事未決,每謂:「若乎有利於學子,雖極艱亦為之。若乎有損於學子,雖甚易亦不為。」
何媛嘗勉諸生曰:「人生於世,恰如提燈而行,亮己亮人。」
又謂:「諸生學識漸豐,毋忘世上矜、寡、孤、獨、老弱、廢疾者多矣。當思利天下、扶幼弱,然後知生之本義何在。」
何媛即位六年,終難敵病魔纏體,自念體力難支,請辭讓賢。校董強留未果。丙子年,秋,八月廿二,崩於紐西蘭。
後人有詩贊曰:
斯人斯疾悼花花,奮抗癌魔歷十年。
盡瘁教育無憾恨,真主懷抱願安眠。
評曰:「何媛終日乾乾,其功承先啟後;致命遂志,使校有升平之幸;慎始敬終,躬行校訓;嘉言懿行,足為楷模!閱何媛其事,可知創業維艱,守成亦難。昔者冉伯牛有疾,孔子悲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以此歎何媛早逝,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