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小偉服務的派出所在郊區,轄區內還有許多的農田,種植稻米、花卉、梨子等農產品,民眾也習慣挪一小塊地,種些蔬菜來吃,吃不完也會拿給左鄰右舍分享。老何也是這樣的人,60幾歲已經退休了,在住家旁的田地,種了一些空心菜、高麗菜、南瓜、絲瓜,每天早上都會到田裡澆水、拔草、抓菜蟲,仔細地照顧他的菜園,有一天他到田裡發現高麗菜被摘了2顆,他想也許是認識的人摘走了,晚點會跟他說,所以也沒放在心上,過了3天,不只高麗菜被摘了,連南瓜和絲瓜都被摘了,他心裡嘀咕說:說底是誰這麼貪心,拿了這麼多也不說一下。就去找附近種菜的老劉,問他最近種的菜有被摘嗎,老劉一聽也說:最近被摘了3次菜,也不知道是誰來摘的。青菜雖然沒什麼價值,可是這樣被偷摘也很困擾,他們又問了附近種菜的人,發現大家都有這樣的情形,你一言我一語,越講越激動,就決定到派出所報案,找出偷竊的人。
過了2個星期,有民眾老江來派出所報案,他的工地內不見了一批電線,他自己有裝監視器,也錄下了偷竊的畫面了,小偉一看又是小粉紅機車,又是阿芳,怎麼都抓不怕,這次到了阿芳家前,順便問了一下鄰居有關阿芳的情形,才知道她有一個妹妹阿妙住在附近,就過去阿妙家,問她姊姊為什麼會一直有偷竊的行為,阿妙說:以前不會有這種情形,去年她騎機車外出跟人家發生車禍,有去傷到腦部,自我控制的能力變差,看到想要的東西就拿,已經幫她處理好幾次,被偷的人沒有報案,都是賠錢了事,只要沒吃藥就會這樣,她自己也有工作和家庭,沒辦法一直顧著這個姊姊。小偉也將這個情形跟老江說,並將被偷的電線清點後還給他,老江說:東西拿回來就好,我不報案了。小偉跟他說:竊盜案是非告訴乃論,就算你不提告了,我們依舊要偵辦並移送地檢署,你不想追究及提告我可以記明在筆錄中,像阿芳這種情形,因為有心智缺陷,法院應該會判不罰或是很輕。
這幾年因為犯罪型態的改變及監視器普及,竊盜案可以說是越來越少,這類案件發生後也較有機會破案,依據刑法第29章竊盜罪規定,竊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是非告訴乃論之罪(除了血親或姻親是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願意跟嫌疑人和解,警察知道了還是要偵辦及移送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