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阿偉巡邏時,又接到民眾報案輪椅阿伯的事情,一樣的路段,只見輪椅阿伯在路中央緩慢前進,還架著手機在錄影,經過車輛只能減慢速度,後方已經開始回堵,喇叭聲音此起彼落並夾雜著咒罵聲,阿偉一停好車,就立即跑到馬路上要把他移到路旁,二人一見面就開始大小聲。
「跟你說這麼多次了,不要到馬路中間,很危險你不知道嗎?」
「我愛去哪裡就去哪裡,你們警察管這麼多幹嘛。」
「我也不想管你,問題是其他民眾會報案啊。」阿偉邊說邊推他往路旁
「幹○娘,雞X,你別管這麼多」阿伯用手抓著輪子阻擋
「你說什麼?再亂說就辦你妨害公務,你配合一點。」阿偉火氣也上來了,用更大的力氣要推輪椅,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阿伯突然轉頭用嘴咬住阿偉前手臂
「是你自找麻煩的」阿偉推開阿伯的頭並抽回手臂,便拿出腰帶上手銬,先銬住他的左手,再把右手也抓過來銬上。
「你現在是妨害公務現行犯,我依法逮捕,現在告知你三項權利:
一、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二、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三、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銬上之後,才順利把他推到路邊,阿偉立刻用無線電聯絡所內值班阿芳,請她派遣其他員警開警車過來支援。阿仁哥開著警車過來,看見阿偉就問「怎麼會弄成這樣?」
「我也不想啊,是他先咬我的。」
「哦,那就先帶返所裡再說了。」
阿仁哥打開車門,先坐在後座,阿偉從輪椅把他從輪椅抱起來要放到警車上。
「警察打人哦,欺負我是身障。」阿伯大聲吆喝。
「我們全程都有錄影,你不要亂說。」
二人七手八腳才把阿伯放到車上,也把輪椅放到後車廂,回到派出所路上,整車都是他幹譙聲,還不時踢著前駕駛座。
到了派出所,仍然極度不配合,也不願意做筆錄,阿偉拿出上次開他罰單的資料,查出他住在轄區內,還有跟老婆同住,撥了住家電話跟她說明情況之後,請她儘速到派出所來,在告訴阿伯他老婆要來之後,他整個人也不吵鬧了,就靜靜地坐在一旁,像是做錯事的小學生,沒多久她就來了,對著阿伯說「你在做什麼,弄成這樣有比較好嗎」
阿伯沒有說話
「趕緊配合警察筆錄做一做吧,我飯都煮好了。」
「好啦,你先回去,我自己會回去。」
阿仁哥跟她說明事情發生經過和接下來處理流程
「不好意思,造成你們警察的困擾」她低著頭說。
「不會啦,只是你都不知道你老公會在路上有這些危險行為嗎?」
「我不知道耶,我白天還要上班,自從他腳受傷之後,整個人就變得不愛說話。」
「他的腳是怎麼受傷的啊?」
「大概是5年前夜晚,他加班完要回家,在中山路上被闖紅燈車子撞到,受傷很嚴重,人也昏了過去,對方肇事後逃逸,沒有報警,是後來路過駕駛報案的。」
「那後來有找到肇事者嗎?」
「沒有,剛好附近沒有監視器,又找不到目擊者。」
「是哦,真遺憾。」
「這幾年雖然很努力在復健,可是復原狀況不佳,只能很勉強地站著,沒辦法行走。」
「難怪他經常到中山路上徘徊,也許是想找到肇事者吧」
「他連對方開什麼車子都沒看到,只記得對方有下來看他,所以還記得長相」
「好吧,可以留下妳的電話嗎?如果你先生再有這樣的行為,我們可以先通知妳。」
「可以,不好意思,造成你們困擾。」
「不會,也麻煩妳再多注意先生的狀況。另外他等下會送到地檢署,大概7點左右可以先到那邊等他。」
「好的,謝謝您。」
之後就很順利地完成筆錄,並把人和卷宗送到地檢署,然後很久的一段時間,都沒有輪椅阿伯消息,這對我們來說也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