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房屋指的是一間房產卻擁有兩位以上的所有權人,因此彼此之間並未有房屋的完整產權,而且處處受制於對方,例如買賣、出租、貸款等,都需要取得其他人的同意。
名下有持分房屋的情況有很多種,例如從長輩繼承來的,與朋友共同出資買的,夫妻之間共同購入的,又或者是企業之間的合作。
因此持分房屋是很常見的一種房屋持有方式,但往往伴隨著很多糾紛,例如兄弟鬩牆、夫妻和離、企業理念不同等,因雙方之間的分裂,導致想分配產權時,卻發生爭吵,愈演愈烈。
就算持分房屋產權複雜且容易有糾紛,一樣也是能夠進行買賣的,但有些事需要特別注意。
由於持分房屋的特性是擁有多位所有權人,因此在進行買賣時,需要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並且所有權人擁有優先購買權。
也就是說,當你想將你持有的那部分出售,另外的所有權人有權利優先將你的產權買下,除非他表示不想買,你才可以將持有的部分出售給他人。不過因為持分房屋問題多,通常也都存在於內部交易,很難賣給外人。
是可以的。如果想將持分房屋變現,不希望一直持有這棟燙手山芋,那麼你可以選擇與其他持分人協議,是否進行產權分割,可向法院聲請分割,藉由將房屋法拍後,透過比例原則,取得拍賣後的所得。
可若不希望將房屋出售,但又缺資金的話,也可以利用持分房屋申辦貸款,可前提是你的持分比例需要在2分之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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