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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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向乙購買中古屋A屋後,在甲、乙完成移轉登記前,甲死亡,甲的繼承人有兩位甲1、甲2,如何取得該A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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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頂讓? 某甲向某乙頂讓酒吧,雙方約定「某甲給付100萬元款項予某乙,某乙完全退出酒吧經營」某乙依約交付後,某甲並未給付價金100萬元,則某乙依屬於買賣契約性質之酒吧頂讓契約及上開規定,自得請求某甲如數給付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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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王大哥和陳先生是同母異父兄弟,同住一家,陳先生因為工作忙碌,常常忘記處理繳納地價稅等生活瑣事。王大哥知道後,擔心陳先生因為逾期繳納而被罰款,便主動幫陳先生繳納了幾年的稅款。幾年後,王大哥因為投資失利,急需用錢。他想起之前幫陳先生代墊的稅款,希望陳先生能歸還這些錢,遭拒後,便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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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快樂
今天就來講說,大學的最後一年到底都在做什麼?首先是因為排課的關係,我居然可以排到周休三日,甚至都休四日,剛開始的時候還蠻開心的,但是要記得打四是要做論文的,對我來講戶外就是我上課的地方,我幾乎時常跑到安平去,我開玩笑的說,安平就是我的後花園,我時常去找那些小吃店的人,包括有一個南台學長,畢業以後就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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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牛
沒順勢在一起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113年11月28日公告遺產稅之「課稅級距金額」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上次106年調整後指數相較,上漲12.42%,已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應調整標準,爰按上漲程度調整,並適用於114年發生之繼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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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博大精深,政府的登記人員對「祠」或「祀」之書寫方式並不統一,導致有的登記員以「土地公祠」或「土地公祀」文字上的誤用,於行政作業上登記。 土地公甲(時任管理人A2)向芬多精市鄉公所申報與該4筆土地所有權人是同一主體,請求發給證明書卻遭駁回,土地公甲(時任管理人A2)一狀告上法院要捍衛寺廟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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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被公務員登記錯誤,真的很糟糕和麻煩 之前有家人身分證姓名被登記錯,竟然還要我們自證才能更正,簡直不可思議
乙丙AB對甲疼愛有加,A因怕其子乙長年在外賭博在外積欠債務,債主眾多,基於保祖業及長孫承祀,於00年00月00日將名下一筆土地送給當時年只有6歲之甲,但是當時是以「買賣」為登記原因,辦理移轉登記,實際上是想要送給與甲。乙在甲及其母均不知情之情形下,將該土地以贈與方式移轉為乙所有。甲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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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民國91年出生)為在同一家工廠打工,乙於民國108年12月因需要生活費用陸續向甲借款,並由甲以現金交付,借款總金額合計為2萬元。 雙方當時僅以口頭約定,未定有還款日及利息,乙雖陸續清償上開借款1萬元,但是乙失業,就開始避不見面,仍剩下1萬元至今未清償,多次催討均置之不理,甲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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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圖有夠中肯!!!
小智長期在外旅遊收集寶可夢(神奇寶貝),得冠之後,萌生退意,看上甲的房子,與甲簽訂租賃契約,但收集的習慣一直改不過來,近日來,都是去垃圾堆尋寶收集一些人家不要的的家具,拿回家使用... 小智長期於A屋內堆置各種廢棄物、垃圾,不僅造成環境衛生問題,甲不堪其擾,甲一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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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業有專攻!👍🏼 民間(家務)事件...眉眉角角多如牛毛~!🤣 很生動的案例分享系列!~✨
1.甲在網站看到屬意的A房屋,並於民國100年1月1日與乙簽訂租賃契約書內容如下:「標的A房屋,租賃期間一年,每月租金1萬元、2個月租金之押租金2萬元,並約定不得提前終止或解除契約,否則應賠償10萬元。」乙未依約提供甲A房使用,甲一狀告上法院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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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