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氣團體Black Pink「四閨女」之中擁有泰國血統的Lisa前陣子出演法國知名的「瘋馬秀」;不只票價被炒得驚人、粉絲反應兩極,各大媒體更是用盡各種另人不適的字眼報導:
制服誘惑、激裸、僅穿內衣……。
瘋馬秀(Crazy Horse Paris )是法國巴黎三大秀,創立於1951年,至今已經有超過70多年的歷史,當時是由前衛藝術家貝赫納迪(Alain Bernardin)創辦,特色是將女性裸體、燈光、布景與歌舞結合,營造出聲光效果和視覺張力十足的表演。(以上來自於Elle網站)第一位設計師來自巴黎世家,自此之後跟時尚藝術有不解之緣;老佛爺(Karl Lagerfeld)、Jean Paul Gaultier等知名設計師都設計過瘋馬秀的表演服裝。
著名的紅底高跟鞋設計師Christian Louboutin不只設計過舞鞋、設計師本人也曾登上舞台。
剛好今天參加一個關於me too以及女權議題的講座,才剛提筆講者就被提問對Lisa出演瘋馬秀的看法。但因為講者對瘋馬秀的認識不多,僅能用「脫皮舞孃」概括、所以回答就稍微有限。
但無論她的回答如何:我認為很多時候,傳播媒體需要為發出去的內容負責任。一天到晚總在「網友說」,那我想反問、都有網友了還需要媒體記者?想要保有中立的立場不是調整使用的文字,而是引用更煽情、更偏激的言論。點閱率一定是增加了、連帶不需負責任反正也無人知曉網友是誰。好方便呀!
回到瘋馬秀的例子,這些報導都把重點放在「偶像」、「裸露」、「煽情」那很直覺地就會導向「偶像參與情色表演」的第一印象。那如果是改成:Lisa登台前衛藝術表演「瘋馬秀」、即便改成-Lisa挑戰尺度及舞技驚艷法國「瘋馬秀」等也都點到為止。但同時這些標題的確也不夠「刺激」,不過追求這麼多「刺激」是一個傳播媒體的本質嗎?
而長久之後這些「刺激」也只會彈性疲乏,時不時也耳聞「不想看現在的新聞」;因為社會新聞只會開始追查祖宗十八代、娛樂新聞都會寫成情色內容、社論也就是狂噴口水。
從前,能夠讀懂沒有注音的報紙、能夠關注新聞議題是一種「登大人」的表現。可能是以前紙也很珍貴?還是現在發表文字內容過於容易?但另一方面,這也是我們自己需要審視的部分,畢竟一個概念或產品可以盛行勢必就是有市場需求,不然如何推使媒體持續產出這樣的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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