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分享今年2月3日的卦例。有位女生來占問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催討欠債,能否全數討回的問題。
這個問題似乎跟錢有關,但本質上還是官司,因為強調要經過法院的強制執行,所以我們主要還是看官鬼爻做為用爻,也就是傳統六爻卦裡說的用神。
最上爻的官鬼爻巳火為用爻,在丑月辰日的大環境影響之下,因為是火生土的關係,所以用爻是消耗的,因此,在這個問題的用爻是衰弱的。
再看卦中有兩個動爻,一個是初爻的子水,另一個是五爻的未土。在這裡未是逢空,但是因為有被丑月的丑土所沖,所以我們還是要考慮未土的動爻存在。
一個是水剋火,另一個是消耗用爻的火。
所以,這是典型的用衰逢剋,是凶。
因此,到這裡就可以判斷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催討欠債,高機率無法全數討回。
但是,這裡有些小細節可以討論。比如,初爻的子水變成丑土,回頭剋,所以這裡的子水能量很弱,也許對用爻的剋,可能起不了作用。頂多就剩下五爻的動爻還有作用。但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因為水還是剋火,依然存在這樣的關係。
再來看用爻的元爻,也就是用爻的元氣來源,生助火的是木,所以我們看二爻的寅木,木在丑月辰日的大環境能量影響之下,也是弱的,因為木剋土,儘管這裡的爻不可能去剋大環境的土,但是可以確定木也是弱的,差別只是木沒有受剋,所以用爻的元氣來源還可以。
所以,嚴格來說,這是可以透過法院的強制執行催討,至於能不能達到她想要的目標,坦白說非常困難。
真實事件回饋:
後來她跟我說,真的沒辦法全數討回來。她覺得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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