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流逝,慢慢的,驗光師的「落日條款」即將結束,隨之而來的是「驗光收費」這項議題。
我們的專業能力,足以應付所有會遇到的問題嗎?還只是「口嗨」靠話術忽悠你?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驗血、驗尿、驗大便」?這是「醫檢師」的工作內容,失禮了,我講的簡單粗暴,還沒什麼格調😀。
但身為醫療人員,我們要為寫出來的報告「負責」,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吧?
講那麼多廢話,所以驗光報告要怎麼寫?
「病歷」都要寫個人資料了,「報告」怎麼可以不寫呢?
P.s.但要注意的是,有一些詞,我們沒辦法使用,好比說「處方簽、醫囑、診斷…」,因為這些是屬於醫師的範疇。(人家醫學院7年的專業資歷,這沒法比啊!!)
上面這張圖是來自「新北市驗光師公會」,驗光收費後,開立給對方的收據。
身為第一線的「視覺健康照護」人員。
我們「驗光師」除了簡單的視力檢查與驗光配鏡外,當我們遇到視力無法矯正的顧客時,透過有效的【驗光所轉介】,使台灣的醫療齒輪,能更有效地運轉,發揮出更大的價值。
未來,高齡化社會,「濫用的健保+人數不足以支撐社會的醫療人員」,醫療品質只會更糟,因為我們都是「人」,會疲乏。
所以,有效的「醫療分工」,讓我們在面對患者、顧客提問的時候,可以更深入的解決問題,而不是淺淺的撒網捕魚。
願我們都能在貧富差距更大的未來,過得快樂、瀟灑、與世無爭。 _Betty L